100+所211/985双一流高校简章、分数线
100+国内企制造业、金融机构、航空公司等就业合作单位
毕业就业率98%以上
免费索取学校招生简章 学校面试指导 学校预留名额

快速择校

政策解读
010-51291557
客服热线:8:00-20:00
普通本科高校以新机制、新模式试办独立学院开端于1999年。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独立学院,专指由普通本科高校按新机制、新模式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相对独立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一些普通本科高校按公办机制和模式建立的二级学院、“分校”或其他类似的二级办学机构不属此范畴。
教育部明确规定,独立学院的申请者应为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的合作者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也可以是其他有合作能力的机构。申请者要对独立学院的教学和管理负责,并保证办学质量。申请者要充分发挥校本部的智力、人才资源优势,切实加强独立学院的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并不断完善独立学院教学水平的监测、评估体系。合作者负责提供独立学院办学所需的各项条件和设施,参与学院的管理、监督和领导。
独立学院性质
还有疑问?为您快速解答100+所211/985双一流高校简章、分数线
100+国内企制造业、金融机构、航空公司等就业合作单位
毕业就业率98%以上
免费索取学校招生简章 学校面试指导 学校预留名额
报名咨询电话:010-51291557
高校招生网
评论0
“无需登录,可直接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