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标志着中国民办教育合法地位的正式确定。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标志着中国民办教育正式进入规范化的发展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从颁布通过到正式实施,既顺应了中国教育发展的大趋势,又充分反映了中国教育发展的巨大潜力。从此中国民办教育将告别盲目扩张发展的无序状态,迎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共分十章六十八条,分别对民办学校的设立、组织与活动、管理与监督、法律责任等给予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所有这些都将对民办教育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教育的未来代表着中国的未来,教育的前景代表着中国的前景。为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科教兴国”的伟大号召,更好的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领导下,北京途锦教育集团、东方大学城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北京经理人学院、北京科技研修学院、北京美国英语语言学院,联合国内数十家民办高校,共同发起“坚决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促进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的活动,以此迎来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高潮,为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大发展做出贡献。这无疑是教育界盛事,更是民办教育界的喜事。
21世纪的世界是中国的世界,教育将在中国经济的崛起和腾飞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教育的发展只能在接受市场经济挑战的同时,告别原来国家办教育的清一色模式,加入教育发展的多元化时代。今天中国教育的发展需要更激烈的竞争来加速教育质量的提高。可以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中国教育产业将在民办教育的刺激和衬托下,变得更具活力;中国教育的未来将在民办教育的成熟和规范中,变得更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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