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首都民办高校的良好形象,共同创设良好的招生秩序,北京37所民办高校15日组建“首都优秀民办高校招生公约”组织,承诺共同遵守公约,杜绝招生工作中的虚假宣传,面向学生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积极接受社会的监督等。
首都民办高校签署的公约包括依法办学、保证质量、兑现承诺、热诚服务、尊重选择等8条,要求学校尊重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和专业的权利,学生入学后有正当理由要求中途退学
、辍学的,严格按照北京市教委有关退费规定执行;在招生简章中实事求是地公开学校办学条件、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和毕业证书性质,公开所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为了保障公约的执行,公约组织将聘请北京市教委负责人、消协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记者组成监督团;设立执委会,各成员校轮任执行主席;设立长期公约监督电话与信箱,面向社会公布,负责公约事务咨询和意见受理。[记者 李江涛]
2003年首都优秀民办高校招生诚信公约
中国教育报
首都北京,中国的教育中心,学生学习与就业条件得天独厚,民办大学名校汇萃。
为规范民办高校招生环境,使广大学子"放心择校、安心学习、顺心就业",由北京城市学院等高校发起了"2003年诚信招生宣传活动",参加院校必须为获得学历教育招生资格或经北京市教委综合评估合格学校。学校名单经教育部门审查通过,可以说汇集了全市最优秀的学校,且学校自愿参加,诚信守约。这些学校在保证广大考生及家长放心择校的同时,也欢迎社会各届监督。
保证兑现招生承诺
北京青年报
37所民办高校定诚信公约
2003年06月16日 北京市教委评估合格的37所民办高校签订了《诚信公约》,向社会作出八方面的承诺。
民办学校联合承诺,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虚假宣传,保证兑现学校招生广告(简章)中的所有承诺,在招生简章中实事求是公开学校办学条件、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和毕业证书的性质,公开所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尊重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和专业的权利,学生入学后有正当理由要求中途退学、辍学的,严格按照有关退费的规定执行。[记者 阎建立]
民办高校签订诚信公约
北京晨报
昨天,经市教委评估合格的37所民办高校会集北京城市学院通过了《诚信公约》,向社会做了八方面承诺。这些承诺是:依法办学;确保师资水平;尊重学生选择学校和专业的权利;公开办学条件;面向学生设立举报电话等。 [记者 廖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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