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哈尔滨工程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阶段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哈尔滨工程大学2017年MBA、MPA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要求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后续招生情况,学校可能调整招生计划,具体调整名额确定后将及时公布。
三、资格审查
学院资格审查时将认真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条件以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对不符合规定者和身份不符者,不予复试。
1、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哈尔滨工程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1份(附件1),需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盖章;
(5)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所有定向就业考生均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哈尔滨工程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3份)(见附件2),需考生所在定向就业单位盖章;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必须提供;
(7)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复试费缴费凭证;
(9)复试加分项目的考生需提供证明材料及复印件1份。
复试阶段,未按相关规定时间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将不予拟录取。考生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3月24日上午 08:30—11:30下午13:00—17: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31号楼312室
四、复试内容和安排
(一)复试内容
复试由笔试(闭卷)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为450分。
1、笔试科目:
(1)管理学:满分200分
(2)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2、面试科目:
(1)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重点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基本素质及从事报考领域专业的能力和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面试采取泛问与追问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表达与反应能力、管理素质及分析与评判能力。
(2)外语测试:满分50分
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各占25分。
每名考生面试总时间一般在20分钟左右。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笔试时间
2017年3月25日上午 08:00—10:00
政治理论笔试地点:资格审查时现场通知
2017年3月25日上午 10:30—12:30
管理学笔试地点:资格审查时现场通知
2、面试时间
面试批:2017年3月25日下午13:30开始
面试第二批:2017年3月26日上午08:00开始
地点:笔试时现场通知
五、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及成绩查询
1、复试总成绩(45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200分)+政治理论笔试成绩(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100分)+外语测试成绩(50分)。
2、复试结果查询:
(1)网上查询
(2)电话查询
六、复试缴费
1.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交纳考试费100元/人次,且须通过网银缴费(不收取现金)。
2. 考试费收费起始时间:2017年3月22日-3月27日,逾期复式阶段收费系统将自动关闭。
3. 请缴费人务必确保所选择的参加复试院系名称、考生姓名、证件号码正确无误(缴费时,类型选择“身份证”,“姓名”填写参加复试考生姓名,证件号码填写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号”)。本校教工与本校学生须用工号、学号登录,其他考生须用身份证号注册登录。
七、复试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
1. 体检时间:
2017年3月22日至4 月7日(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具体体检时间为:上午8:00-11:30。
2. 体检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医院
3.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下载体检表格并认真填写,附一寸彩色照片(附件2)。
(2)抽血检验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0:00 。
(3) 抽血检验当天早晨须空腹,前一晚9 :30之后不进食(可适量饮水)。
3. 体检费 90元。
八、复试细则
1、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应严格依据总成绩在专业的排名确定,由高向低依次拟录取。
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拟录取;
(2)凡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中的任意一项低于达标分数线者不予拟录取。复试总成绩达标分数线270分,笔试科目一《管理学》成绩达标分数线120分,笔试科目二《政治理论》成绩达标分数线60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分数线60分,外语测试达标分数线3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3、拟录取名单
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须由各院系公示3天,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单位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同时,将未录取的考生名单尽快报送研究生院,以便调剂录取。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
九、其他注意事项
复试笔试中的考场纪律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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