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长安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我校MBA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如下: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报考我校的统考考生成绩符合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国家A类地区基本分数。
二、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报到时间
报到时间:2017年3月22日上午8:30-11:30
报到地点: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一楼103室
2.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17年3月22—23日
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企业管理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
三、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2.高职高专毕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考生须交验证件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
四、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是专业课测试,重点考核专业学术水平及知识结构,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外语口语和听力水平、专业综合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
五、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体检医院:1、西安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2、长安大学校医院(本部),考生自行选择。
体检要求:体检前不要进食,并将体检结果(含肝功化验单)送学院。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
六、校外调剂
我校工商管理可接收部分校外考生调剂,校外调剂工作归口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管理,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需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以接到电话通知的为准。
长安大学MBA教育中心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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