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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时间:2017-02-22 20:42:04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简称北航)创建于1952年,是新所航空航天高等学府,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建校以来,北航一直作为国家重点建设高校,是批16所重点高校之一,也是80年代恢复学位制度后批设立研究生院的22所高校之一,首批进入“211工程”,2001年进入“985工程”,2013年入选首批“2011计划”国家协同创新中心。学校现有30个学院,涵盖工、理、管、文、法、经、哲、医、教育和艺术10个学科门类,已形成“优势工科、扎实理科、精品文科”综合发展、融合互动的高水平学科发展态势,在航空、航天、动力、信息、材料、仪器、制造、管理等学科领域具有明显的优势。经过60余年的建设与发展,现已跻身国内高水平大学的方阵。

  北航经济管理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我国理工科大学中最早成立的管理类院系之一。学院设有9个系、5个校级研究中心,科研实力雄厚;是全国拥有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部级实验基地、拥有973科学家的管理学院。经历60年的黾勉发展,经济管理学院形成了“尚学敏行、求真拓新”为核心的文化价值观,积累了雄厚的科研实力,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多方面取得了的成果。

  项目介绍

  (一)培养目标

  北航MBA教育项目旨在培养既懂经济管理又具专业技能,知识广阔、勇于开拓、善于合作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二)专业方向

  融合校内强势学科背景,依托学院领先学术研究优势,与时俱进,开设了六个培养方向: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分析与决策、创新创业管理、数字化营销与战略、项目管理、企业综合管理。

  (三)培养特色

  坚持“质量重于规模”的办学理念,发展至今形成了五大项目特色:(1)荟聚一流师资,开创与时俱进的课程方向;(2)对标国际一流,“一案两实”教学模式;(3)搭建纵横网络,共享优质资源;(4)全球战略合作,拓展文化视野;(5)营造创新氛围,培植创业团队。

  报考条件

  符合《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报名条件,且满足以下相应的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学历条件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往届本科毕业生(2014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后工作三年或三年以上。

  2.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012年9月1日前获得专科毕业证书)后,连续工作五年或五年以上。

  3.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015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后,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面试方式

  2017年北航MBA招生采取“5+1”的面试方式,即5次提前批面试+1次正常批面试。

  就业方式、档案及户口转移、培养协议

  定向就业录取类别考生:不转户口、人事档案,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按照协议进行培养管理。

  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研究生,均须在录取前签订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培养协议,按照协议进行培养管理。

  学历颁发与学位授予

  凡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生,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注明相应学习方式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同时被授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报考程序

  (一)申请参加提前面试

  考生在网上进行注册,如实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申请材料》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书面材料、选择提前面试批次、现场提交面试材料。

  北航MBA教育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委评审考生的申请材料,甄选符合面试资格的考生,通知其参加面试。面试后获得条件预录取资格和面试成绩的考生须参加2016年12月底举行的全国联考。

  提前批面试科目:综合素质测评(个人面试)。

  (二)教育部网上报名

  凡符合北航报考要求的考生,请于2016年10月10日报考之前,仔细阅读《2017年北京市网报公告》以及《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在省市研招办、所选择的报考点以及北航的公告、通知等文件。不按公告信息等文件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从而导致不能确认、不能考试或不能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全国MBA联考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在网上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于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期间,每天9:00-22:00,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按各项提示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认真核对无误后确认报考信息,并进行网上支付(本考点不接收现场交费),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对所填写的信息需保证其准确性(如果被录取,部分信息将用于之后的学籍管理),考生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重要提示:

  1. 北航报考点不接收现场交费,选择北航报考点的考生,必须以网上银行或电话银行的方式,于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期间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未按要求网上支付报考费,北航报考点将不予确认,后果及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2. 考生未按要求报名,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致使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名费不退还。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之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3. 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网上支付报名费前,请务必核准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名费,将不予退还;考生若要更正,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重新注册、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4. 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它报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5. 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10月10日网上报名前,先在网上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籍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的信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必须尽早到网上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鉴于认证反馈时间将近一个月,请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开展认证工作);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须登在网上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报告在现场确认时交报考点核验,否则报考点将不予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以真实合法身份报考(包括姓名、证件号码),不能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用以前的曾用姓名或证件号码报名。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须提交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用以报考点审核备案。

  6. 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用于北航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以及办理一系列入学前后的手续。通信地址栏填写北京地区邮政编码或者北京地址,录取通知书不邮寄,届时按照相关通知要求自行领取。考生若要自行领取录取通知书,请网上报名时在通信地址栏填写“自取录取通知书”字样,并且邮政编码写“100191”。若如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一系列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在政审及调档中进一步核查考生填写的网报信息,凡是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网报信息与考生人事档案信息无法核实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务必按照所选报考点规定的时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必须携带)、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以及其它报考点所需材料,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原件查验、现场照相等确认信息工作。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网报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网上报名结束后,将对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数据信息进行筛查屏蔽。凡是选择北航报考点且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务必于2016年11月9日下午至11月12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必须携带)、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以及其它报考点所需材料,到北航体育馆,进行原件查验、现场照相等确认信息工作。北航报考点不接受现场缴费,请网上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名费。

  其它注意事项:

  1.北航考点只有经现场确认后,方可参加考试。

  2. 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还须携带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则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 如果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经过现场确认后,考生在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不寄发纸制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参加全国管理类联考

  凭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1. 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考试科目:上午: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下午:204英语二。

  3.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4. 联考成绩约二月中下旬公布,考生自行网上进行查询并下载打印,北航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六)参加正常批面试及复试

  北航为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的学校。

  1.未参加提前批面试的考生需参加正常批面试。

  2. 初试(即联考)成绩满足北航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复试。

  正常批面试及复试时间:通常在3月中下旬左右进行。

  正常批面试科目:综合素质测评(个人面试)。

  复试科目:政治笔试、英语听力和英语口语测试。

  正常批录取考生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3. 考生在复试时除复试通知书(在网上下载,无须盖章)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请考生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材料齐全方可参加正常批面试及复试:

  (1)在考生服务系统中填写、下载、打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申请材料》(即考生服务系统中生成的信息总表),一式三份;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正反面请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三份(其中一份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或者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提醒:请提前准备);

  (5)单位组织结构图,并清楚标注本人目前所处职位,一式三份;

  下列材料选择性提交:

  (6)面试推荐信1封,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不需装入信封);

  (7)如有创业经历,需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8)如有海外学习、进修经历,需携带公司证明和签证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三份;

  (9)如有职称评定、获奖等情况,需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三份。

  注:所有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4. 复试前一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或者北航校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

  5.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6. 北航不接收志愿未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考生申请调剂,调剂只限于志愿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考生进行校内调剂。

  录取环节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项目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提前批面试考生初试成绩达到相应复试分数线要求,正常批面试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北航分数线,且复试成绩合格,按照初试+复试总成绩综合排名,并结合思想政治审查和身体健康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提前面试成绩

  提前面试结果分为I类、II类、III类。

  I类面试成绩:获得“国家线或者北航线”条件预录取资格,只要志愿报考北航,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线或者北航线,复试成绩合格,即可直接拟录取;

  II类面试成绩:获得“北航线”条件预录取资格,只要志愿报考北航,且初试成绩达到北航线,复试成绩合格,即可直接拟录取;

  III类面试成绩:获得“面试成绩”:只要志愿报考北航,且初试成绩达到北航线,复试成绩合格,总成绩与正常批面试考生进行综合排名,根据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特别说明 :

  1. “北航线”指北航自主划定分数线。

  2. 获得III类面试成绩的考生可自主申请参加正常批面试,面试成绩以正常批面试成绩为准。

  (二)总成绩

  由四部分成绩构成:初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三)录取通知

  对符合攻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若想保留入学资格,且不能在2017年9月开学时报到的考生,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个人自己写,无模版),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

  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须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者,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相关协议及住宿

  1. 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与北航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协议书。被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

  2. 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研究生均须在录取前签订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培养协议,按照协议进行培养管理。

  3. 北航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所有住宿的学历硕士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费,具体住宿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北航不负责解决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或者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研究生住宿。

  (五)体检及政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所有考生须在复试前一个月内,自行联系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或者北航校医院,征得同意后,进行不少于体格检查表样表所列项目的体格检查,并向复试学院提交体格检查表,并须附相应的化验单。体格检查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录取。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费及奖助

  (一)学费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起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全面收费制度。北航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

  (二)奖助办法及奖助体系

  北航MBA项目设立了多元奖助体系,包括新生奖学金、在校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光华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学金等)和助学金。新生奖学金包括MBA新生管理类联考奖学金和MBA提前面试奖学金,奖励在全国管理类联考初试和提前面试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非定向考生。具体政策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参见北航研究生院、北航MBA教育中心网站2017年相关文件规定。

  招生咨询

  (一)北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行政办公楼东楼二层。

  电子邮箱:yzb@buaa.edu.cn

  官方微信:buaayzb

QQ图片20170222184759.jpg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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