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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变动详解

作者: 发布时间:2003-07-23 09:14:00 来源:中国招生考试在线


  综观《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编审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与《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指定教材,今年的司法考试大纲、辅导用书及法律法规汇编都有幅度不小的变化。其中,《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共包括167份规范性法律文件,对比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新增了23个法律文件;删除了3个法律文件;重新修订的有7个法律文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共有三卷,与2002年的指定教材相比,概念和制度都有增减的变化,其体例也有较大变化,设计更为科学。关于2003年司法
考试大纲、辅导用书的变化,下文将按照各法律部门作出详细介绍。这些变化也意味着司法考试更加科学化,正逐步走向完善和成熟。

  针对2003年的新司法考试大纲和辅导用书以及法律法规对比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指定教材及法律法规汇编,其增删变化按照各法律部门的分类列举如下:

  一、法理学:与2002年相比,变动较大。

  新增:"法律职业的含义、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的特征、立法的四项原则、当代中国司法体制、法官与检察官的职业化改革、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国家的法律监督体系和社会法律监督体系"等内容;"法的制度、法的价值、法的传统、法的现代化、法律秩序、法与人权、和法与宗教"等节。

  删除:"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划分、法律解释的目标、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等内容。

  二、宪法学:与2002年相比,基本没有变化。

  三、经济法:

  (一)法律法规部分:

  新增:《农村土地承包法》

  删除:《海关法》、《自然资源法》

  修订的法律法规:《税收征收管理法》

  (二)大纲、辅导用书

  各具体法律概念、制度和体例有部分变化,但变化不大。

  四、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与2002年相比,变化很小。主要是国际公法部分增加:第九章战争与武装冲突法。

  五、法律职业道德:

  与2002年相比,没有大变化。

  六、刑法:

  (一)法律法规部分

  新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

  (二)大纲、辅导用书

  刑法分则部分变化较大。新增: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认定、资助恐怖活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危险物质罪、走私废物罪、雇佣童工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编造、故意传播投放虚假恐怖信息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滥用执行判决、裁定职权罪;部分罪名的认定问题及与相关罪名的关系

  删减的罪名是与新增加的罪名相对应的,部分具体罪名删去了认定和与其他犯罪的比较等内容

  七、刑事诉讼法:

  (一)法律法规部分

  新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条件"的若干意见(试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

  (二)大纲、辅导用书

  新增: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依据、目的、任务,刑事诉讼目的和刑事诉讼价值;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程序、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辩护词、代理词、自诉状、附带民事起诉状、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一审判决书、裁定书,刑事二审判决书、裁定书,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等主要司法文书的制作格式

  八、行政法:

  (一)法律法规部分

  新增:国务院《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关于办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问题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务院《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

  (二)大纲、辅导用书

  新增:行政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行政组织法、行政机关组织法、涉外行政诉讼

  删除:行政权、行政立法的效力范围和法律后果、抽象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生效、合法要件、单方行政行为和双方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内容、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则、程序、行政复议的性质、目的、行政复议范围的确定标准

  九、民法:

  (一)法律法规部分

  新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删除:《商标法实施细则》

  修订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二)大纲、辅导用书

  新增:民法的调整对象、对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法人人格否认、联营规避行为的效力、消耗物与不可消耗物、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对特定人的表示与对不特定人的表示、伪装行为、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变更权、除斥期间、期限的效力、特殊诉讼时效期间、抵押权的范围、债的特征、履行费用、债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无效保证及其法律后果、保证责任的免除、标示权、正当使用行为、驰名商标的保护、可撤销婚姻、探望权、离婚诉讼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等内容

  删除:民事责任的分类、行为能力与意思能力、法人机关与法人的关系、民事行为的形式、标的违法的民事行为、代理与相关概念、特别法上的诉讼时效、法人的所有权、担保物权的种类等内容

  十、商法:

  (一)法律法规部分

  新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修订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二)大纲、辅导用书

  与2002年相比,考点变化很大,主要是重新编定了体例。主要知识点增删不多。

  十一、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一)法律法规部分

  新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二)大纲、辅导用书

  与2002年相比,变化不大。

  新增:举证时限和证据交换的规定

  删除:民事证据的证明力、法定证据、自由心证

  十二、法制史(包括中国法制史和外国法制史):

  该部分内容是2003年司法考试新增加的内容。法制史考察的内容及重点、难点详情请参见万国学校《2003年司法资格考试新旧教材、大纲、必读法规增删变动说明》(以下简称"《万国增删册》")。

  以上关于2003年司法考试必读法律法规汇编、大纲、辅导用书的增删变动情况及其分析、命题预测请参照《万国增删册》。

  2003年司法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刚刚面市之初,经过一周的紧张研究工作,万国学校终于在第一时间内由万国研究团队的老师编写出一本内容详尽、分析精湛的《万国增删册》,这本增删册详细介绍了新大纲、辅导用书与去年(2002)首届司法考试的大纲、指定教材相比新增加与删减的部分,以及新增减和修订的法律法规。它的体例设计科学,内容详实。首先按照2003年司法考试大纲规定的部门法顺序进行排列,然后按照此顺序对各部门法的相应内容进行增删说明;接下来再把各部门法从以下几个角度逐一进行详细阐述:总体情况分析--大纲的变动--法律法规的增减--辅导用书内容的增减。《万国增删册》进行了细致的统计和专业的分析研究,总结和揭示了司法考试的应试规律,预测了司法考试命题的新动向。

  对于已经参加过司法考试的考生,增删册一方面可以使他们节约考试成本,甚至不用再买新的辅导用书、必读法律法规汇编和考试大纲;另外一方面就是可以使他们很快进入复习状态,重点针对新增加的部分进行复习,对于已经删减的部分则可以放弃,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节省了学习的精力和时间。今年第一次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大多都不太了解司法考试的特点,更不了解承继关系很强的司法考试前后2年的考查范围常常有所不同。增删册就可以让他们快速了解司法考试的特点,明了今年的司法考试与以往司法考试的不同之处,从而在整体上把握司法考试的规律。

  多年的研究表明,以往的律师资格考试和现在的司法考试新大纲、教材中删除的部分,一般情况下考试不会再有所涉及,而大纲和教材之中删除的部分,对司法考试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依然很重要的部分,在增删册中也都详细的列明。对于新增加的部分则往往是当年考试的重点,一般情况下所占分值较高。例如,《合同法》在1999年刚刚颁布之后,在当年的律师资格考试中,就从1998年的27分一下子攀升到令人叹为止观的62分的巅峰。所以每年考试指定内容的变动往往意味着该年考试的命题动向,对此,增删册中也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和预测。这对于司法考试考生来讲,无疑是司法考试过关的捷径。
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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