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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答疑之如何区别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5-07 17:13:54 来源:考试大

[问题]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有:确定力,约束力,执行力."行政主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改变或撤消行政行为"有一年律考说这是确定力,还有一年司考说这是约束力,请问这个到底是什么力,确定力和约束力如何区别?
    [解答]具体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不再争议、不得更改的效力。拘束力则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行政机关和相对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应当说,就行政主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和撤销具体行政行为这一点而言,也与具体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有一定的关系,这也是为什么99年试题认为其属于确定力的原因所在。当然,相对来说,这一点更多地体现的是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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