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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司考大纲[卷三](民法、商法、民诉法与仲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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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elina 发布时间:2007-04-15 10:17:49 来源:中国招生考试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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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司法考试大纲[卷三](民法、商法、民诉法与仲裁制度)
民法
基本要求
全面把握民法的体系,理解民法的各项制度在民法体系中的地位及其联系,尤其是民法总则对民法的各项具体制度的指导作用以及物权制度与债权制度之间的联系;准确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能够运用这些概念和理论对各类民事行为的性质及其所形成的关系进行准确的分析;综合运用民法的基本理论和具体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例进行分析并得出有依据的结论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
民法的概念 民法的含义(形式上的民法与实质上的民法 广义的民法与狭义的民法 民法典与 民法通则)
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调整的对象 人身关系及其特征 财产关系及其特征
第三节 民法的渊源
民法渊源的涵义 制定法(民法通则经及民事单行法 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民事法规 地方性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解释规范性文件 国际条约中的民法规范) 习惯
第四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
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的生效和失效 民事法律规范的溯及力问题)
第五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的含义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第六节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概念 财产权与人身权 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绝对权与相对权 主权利与从权利 原权利与救济权 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既得权与期待权) 民事权利的救济(民事权利的公力救济 民事权利的自力救济) 民事义务(民事义务的概念 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 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 基本义务与附随义务)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其他责任 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 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 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 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 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 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事件 行为)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与公民(自然人的概念 公民的概念)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 对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
第三节 自然人的住所
住所与居所 住所的设定与变更 户籍与身份证 住所的法律效果
第四节 监护
监护的概念 监护人的设立(法定监护 指定监护 委托监护) 监护人的职责 监护的终止
第五节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宣告失踪的概念 宣告失踪的法律要件 宣告失踪的效力 失踪宣告的撤销) 宣告死亡(宣告死亡的概念 宣告死亡的法律要件 宣告死亡的效力 死亡宣告的撤销)
第六节 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
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的概念 个体工商户的特征) 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特征) 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第七节 个人合伙
个人合伙的概念 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合伙的出资 合伙财产) 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合伙事务的执行 入伙 退伙) 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 个人合伙的终止
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法人概述
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法人的分类(民法通则的分类 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 公益法人与营利法人 本国法人与外国法人)
第二节 法人的能力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特征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第三节 法人机关
法人机关的概念 法人机关的类型(意思机关 执行机关 代表机关 监督机关) 法人与分支机构
第四节 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
法人的设立(法人设立的概念 法人设立的方式 法人设立的要件) 法人的变更(法人变更的概念 法人的合并与成立) 法人的终止(法人终止的概念 法人终止的原因 法人的清算)法人的登记(登记的概念 登记的类型)
第五节 法人联营
联营的概念 联营的形式 联营规避行为的效力
第四章 物与有价证券
第一节 物
物的概念和特征 物的分类(动产与不动产 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 特定物与种类物 可分物与不可分物 消耗物与不可消耗物 有主物与无主物 主物与从物 原物与孳息 ) 货币
第二节 有价证券
有价证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有价证券的类型 常见的有价证券(票据 债券 股票 提单 仓单)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单方行为、双方行为与共同行为 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 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 诺成性行为与实践性行为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 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 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的概念 意思表示的类型(明示和默示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对特定人的表示与对不特定人的表示 对话的表示和非对话的表示) 意思表示瑕疵(欺诈 胁迫 乘人之危 重大误解)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法律行为成立的共通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特别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效力)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第四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类型 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成就 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对当事人的约束力)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期限的法律要件 期限与条件的区别 始期和终期 期限的效力)
第五节 无效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 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 意思表示不自由的行为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伪装行为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效果 民事行为的部分无效
第六节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 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重大误解 显失公平 乘人之危 欺诈、 胁迫) 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撤销权 变更权 除斥期间)
第七节 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概念 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无权处分行为 欠缺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债权人同意之前的债务承担 限制行为能力人待追认的行为) 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效果(追认 催告权 撤销权)
第六章 代理
第一节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的法律要件
第二节 代理的类型
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 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 一般代理与特别代理 本代理与复代理(复代理的要件 复代理的效力) 单独代理与共同代理
第三节 代理权
代理权的概念 代理权的发生(法定代理权的取得 委托代理权的取得)代理权的授予 滥用代理权之禁止(滥用代理权概念 滥用代理权的类型) 代理权的终止(代理达终止的共同原因 委托代理终止的特别原因 法定代理终止的特别原因)
第四节 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的概念 狭义的无权代理(狭义无权代理的类型 狭义无权代理的效果) 表见代理(表见代理的概念 表见代理的法律要件 表见代理的效果)
第七章 诉讼时效与期限
第一节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概念(时效与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特征 讼时效与除斥期间)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和法律效果 诉讼时效的期间(普遍诉讼时效期间 特殊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第二节 期限|
期限的含义 期限的效力 期限的性质及类型 期限的计算方法 期间的始期与终期
第八章 物权概述
第一节 物权的概念和效力
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物权的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 物上请求权)
第二节 物权的类型
物权法定主义 民法上物权的种类(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占有) 民法学上物权的分类(自物权和他物权 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 主物权和从物权 所有权和限制物权 有期限物权和无期限物权 民法上物权和特别法上的物权 本权与占有)
第三节 物权的变动
物权的变动的概念 物权的变动的原则(公示原则 公信原则) 物权变动的原因(物权的取得 物权的消灭) 物权的公示(交付及其法律效果 登记及其法律效果)
第九章 所有权
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
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所有权的内容(占有 使用 收益 处分) 所有权的种类(国家所有权 集体组织所有权 自然人财产所有权)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的概念 国家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的概念 建筑物的区分所有) 相邻关系(相邻关系的概念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几种主要的相邻关系)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善意取得 先占 拾得遗失物 发现埋藏物 添附(附合 混合 加工)
第十章 共有
第一节 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共有的概念 共有的特征 共有的种类
第二节 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的概念 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共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 共有物的处分 共有物的管理及费用负担 共有人之间的物上请求权) 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 共有人对第三人的义务) 共有物的分割(实物分割 变价分割 作价补偿)
第三节 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 共同共有的类型(夫妻共有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 共同继承的财产)
第十一章 用益物权
第一节 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用益物权的概念 用益物权的特征
第二节 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产生和期限(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产生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内容(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义务)
第三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特征 土地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人的权利 承包人的义务)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 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五节 典权
典权的概念和特征 典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典权人的权利 典权人的义务) 出典人的权利和义务(出典人的权利 出典人的义务) 典权的消灭(回赎 找贴 作绝 别卖)
第十二章 担保物权
第一节 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担保物权的概念 担保物权的特征
第二节 抵押权
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 抵押权的设立(抵押合同的内容 抵押登记 抵押权的标的 抵押权的范围) 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抵押人的权利 抵押权人的权利) 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实现的要件 抵押权实现的方法 抵押权的实现与诉讼时效) 抵押权的终止 特殊抵押权(共同抵押 最高额抵押 财团抵押)
第三节 质权
质权的概念和特征 动产质权(动产质权的设立 动产质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质权(权利质权的设立 权利质权的标的 权利质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留置权
留置权的概念 留置权的取得(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件 留置权取得的消极要件) 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人的权利 留置权人的义务) 留置权的消灭
第五节 担保物权的竞合
担保物权的竞合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合 抵押权与留置权的竞合 留置权与质权的竞合
第十三章 占有
占有概述
占有的概念 占有的种类(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 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 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 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 无过失占有与有过失占有 无瑕疵占有与有瑕疵占有)
占有的效力
占有的推定(事实的推定 权利的推定) 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 占有的保护(占有人的自力救济权 占有保护的请求权)
占有的取得和消灭
占有的取得(直接占有的取得 间接占有的取得) 占有的消灭
第十四章 债的概述
第一节 债的概念与要素
债的概念和特征 债的要素(债的主体 债的内容 债的客体)
第二节 债的发生原因
合同 单方允诺 侵权行为 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 其他原因
第三节 债的分类
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主债与从债 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第十五章 债的履行
第一节 债的履行规则
履行主体 履行标的 履行期限 履行地点 履行方式 履行费用
第二节 债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履行不能 拒绝履行 迟延履行 瑕疵履行
第十五章 债的保全和担保
第一节 债的保全
债的保全的概念 债权人的代位权(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念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 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债权人的撤销权(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概念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行使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第二节 债的担保
债的担保的概念和种类 保证(保证的概念和种类 保证的设立 保证的效力 无效保证及其法律后果 保证责任的免除) 定金(定金的概念和种类 定金的成立 定金的效力)
第十七章 债的移转和消灭
第一节 债的移转
债的移转的概念 债权让与(债权让与的概念 债权让与的要件 债权让与的法律效力) 债务承担(债务承担的概念和种类 债务承担的要件 债务承担的法律效力) 债的概括承受(债的概括承受的概念 合同承受 企业合并)
第二节 债的消灭
债的消灭的概念 清偿(清偿的概念 代为清偿 清偿费用) 抵销(抵销的概念 法定抵销的要件 抵销的方法 抵销的效力) 提存(提存的概念 提存的事由 提存的标的 提存在的方法 提存的效力) 免除(免除的概念 免除的方法 免除的效力) 混同(混同的概念 混同的成立 混同的效力)
第十八章 合同概述
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的概念 合同的特征
第二节 合同的分类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主合同与从合同 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
第十九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一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要约的概念 要约的要件 要约邀请 要的的效力 要约的挽回和撤销 要约的失效 承诺的概念和要件 承诺的效力 承诺的撤回和迟延) 合同的特殊订立方式(悬赏广告 招标投标 拍卖)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合同成立时间 合同的成立地点) 格式条款合同(格式条款的概念 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 格式条款的无效 格式条款的解释) 第二节 合同的内容和解释
合同的内容(必要条款 一般条款) 合同的解释(合同解释的概念 合同解释的原则)
第二十章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第一节 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当事人一方违约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第二节 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不安抗辩权的效力
第三节 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第二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的概念 合同变更的条件 合同变更的效力
第二节 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的概念 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解除的程序 合同解除的效力
第二十二章 合同责任
第一节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行为 无免责事由) 违约的负责事由(免责事由的概念 不可抗力 免责条款) 违约责任的形式(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违约金 定金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第二十三章 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
第一节 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责任承担及孳息归属(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标的物风险责任承担 孳息归属) 特种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买卖 样品买卖 试用买卖 拍卖) 房屋买卖合同
第二节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供用电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供电人的主要义务 用电人的主要义务)
第三节 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人义务 受赠与人的权利与义务) 赠与合同的终止
第四节 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 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
第五节 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租赁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出租人的义务 承租人的义务 承租人的转租权 买卖不破租赁)
第六节 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出卖人义务 出租人义务 承租人义务)
第二十四章 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第一节 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揽人的义务 定作人的义务) 承揽合同的终止
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主要条款(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 施工、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订立 分承包的禁止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第二十五章 提供劳务的合同
第一节 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客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旅客的义务 承运人的义务) 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托运人的主要义务 承 运人的主要义务 收货人的主要义务) 多式联运合同的特殊效力
第二节 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保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管人的主要义务 寄存人的主要义务)
第三节 仓储合同
仓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仓储保管人的主要义务 存货人的主要义务)
第四节 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受托人的主要义务 委托人的主要义务〕 委托合同的终止
第五节 行纪合同
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行纪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行纪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委托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第六节 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居间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居间人的主要义务 委托人的主要义务)
第二十六章 技术合同
第一节 技术合同概述
技术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技术合同的订立和主要内容(技术合同的订立 技术合同的主要内容)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和使用费的支付 技术合同成果的相关权利的归属和风险负担(成果归属 风险的负担) 技术合同无效的特殊规定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委托开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技术转让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四节 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章 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第一节 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的概念 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一方受有损失 取得之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 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给付不当得利 非给付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善意受益人返还义务 恶意受益人返还义务 )
第二节 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的概念 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管理他人事务 有为他人利益的意思 无法律上的原因) 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管理人之义务 管理人之权利 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章 知识产权概述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知识产权的范围
第二节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的概念 知识产权法的渊源(知识产权国内立法渊源 我国参加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
第三节 知识产权的保护
知识产权的民法保护(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知识产权法律责任 知识产权权利冲突 知识产权诉讼时效 知识产权诉讼特殊程序问题 )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国民待遇原则 最惠国待遇原则 透明度原则 独立保护原则 自动保护原则 优先权原则)
第二十九章 著作权
第一节 著作权的客体
作品的概念 作品的种类 不予保护的对象
第二节 著作权的主体
一般意义上的著作权主体(作者 继受人 外国人 无国籍人) 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演绎作品的概念 演绎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合作作品的概念 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汇编作品的概念 汇编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 (职务作品的概念 职务作品的种类及著作权归属)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 原件所有权转移的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权归属
第三节 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人身权(发表权 署名权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使用权 许可使用权 转让权 获得报酬权)
第四节 著作权的限制
合理使用(合理使用的概念 合理使用的情形) 法定许可使用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第五节 邻接权
邻接权的概念 出版者的权利(出版者的权利内容 出版者的主要义务) 表演者的权利(表演者权利的主体和客体 表演者权利的内容 表演者的主要义务) 录制者的权利(录制者权利的主体和客体 录制者权利和义务) 播放者的权利(播放者权利的主体和客体 播放者权利和义务)
第六节 著作权侵权行为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概念 承担民事责任的著作权侵权行为 承担综合法律责任的著作权侵权行为
第七节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的客体和主体(软件著作权的客体 软件著作权人及其权利归属) 软件著作权的内容(软件著作人身权 软件著作财产权) 软件著作权的期限和限制(软件著作权的期限软件著作权的限制) 软件登记 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及法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 承担综合法律责任的侵权行为 软件复制品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章 专利权
第一节 专利权主体
发明人或设计人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 受让人 外国人
第二节 专利权客体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第三节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新颖性 创造性 实用性) 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新颖性 实用性 富有美感 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授予专利权的程序
专利的申请(专利申请的原则 专利申请文件 专利申请日) 专利申请的审批(发明专利的审批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批) 专利的复审和无效宣告(专利复审 专利的无效宣告)
第五节 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
专利权人的权利(独占实施权 实施许可权 转让权 标示权) 专利权人的义务 专利权的期限 专利权的限制(强制许可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第六节 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 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第三十一章 商标权
第一节 商标概述
商标的概念 商标的种类(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 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
第二节 商标权的取得
取得商标权的途径 商标注册的原则(申请在先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 商标注册条件(申请人的条件 商标构成的条件) 商标注册程序(申请的代理 注册申请 审查和核准)
第三节 商标权的内容
专用权 许可权 转让权 续展权 标示权 禁止权
第四节 注册商标的消灭
注册商标的注销 注册商标的撤销(注册无效的撤销 违法使用商标的撤销)
第五节 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 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正当使用行为
第六节 驰名商标的保护
驰名商标的概念 驰名商标的认定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措施
第三十二章 婚姻、家庭
第一节 结婚
结婚的概念和特征 结婚的条件(结婚的法定条件 结婚的禁止条件) 结婚登记 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关系(事实婚姻 非法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关系和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 无效婚姻(无效婚姻的概念和范围 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的概念 请求撤销的程序 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
第二节 离婚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概念和条件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和程序 离婚登记的撤销) 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中的两项特殊保护 判决离婚的法律原则) 离婚的法律后果(离婚时的财产处理 离婚时债务清偿 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探望权(探望权的概念与主体 探望权的行使 探望权的中上 探望权的恢复行使) 离婚诉讼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及其行使条件(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 过错的内容 承担责任的内容)
第三节 夫妻关系
夫妻人身关系 夫妻财产关系(法定财夫妻产制 约定夫妻财产制)
第四节 父母子女关系
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婚生父母子女关系 非婚生的父母子女关系) 继父母子女关系 养父母子女关系(收养关系的成立 收养的法律效力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三十三章 继承概述
第一节 继承权
继承的概念 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保护自然人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 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养老育幼原则 互谅互让、协商处理遗产的原则
第三节 继承权的取得、放弃、丧失和保护
继承权的取得 继承权的放弃 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权的保护
第三十四章 法定继承
第一节 法定继承概述
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法定继承的顺序
第三节 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概念 代位继承的条件
第四节 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遗产问题
第三十五章 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第一节 遗嘱继承概述
遗嘱继承的概念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第二节 遗嘱
遗嘱的概念和特征 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 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 录音遗嘱 口头遗嘱) 遗嘱的效力(遗嘱的有效 遗嘱的无效)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遗嘱变更、撤销的明示方式 遗嘱变更和撤销的推定方式) 遗嘱的执行(遗嘱执行人的种类 遗嘱执行人的职责 对附有义务的遗嘱的执行)
第三节 遗赠
遗赠的概念和特征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遗赠的有效条件 遗赠的执行
第四节 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和特征 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受扶养人的权利和义务 扶养人的权利义务) 遗赠扶养协议的解除
第三十六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节 继承的开始
组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开始的地点 继承的通知和遗产的保管(继承的通知 遗产的保管)
第二节 遗产
遗产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遗产的法律地征 遗产的范围 认定遗产应注意的问题(被继承人的遗产与共有财产的区别 被继承人的遗产与保险金、抚恤金的区别)
第三节 遗产的分割和债务清偿
遗产分割 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确定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原则)
第四节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概念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确定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
第三十七章 人身权
第一节 人身权概述
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人身权的概念 人身权的特征) 人身权的分类(人格权 身份权)
第二节 人格权
人格权的概念 一般人格权(一般人格权的概念 一般人格权的特征) 具体人格权(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姓名权与名称权 名誉权 肖像权 隐私权)
第三节 身份权
身份权的概念 亲权(亲权的概念 亲权的内容) 配偶权(配偶权的概念 配偶权的内容)亲属权(亲属权的概念 亲属权的内容 侵犯亲属权的法律后果) 荣誉权(荣誉权的概念 荣誉权与名誉权的关系 荣誉权的取得 侵犯荣誉权的法律后果)
第三十八章 侵权行为
第一节 侵权行为概述
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侵权行为的概念 侵权行为的特征〕 侵权行为的分类(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单独侵权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 积极的侵权行为与消极的侵权行为)
第二节 侵权行为归责原则
侵权归责原则的概念 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
第三节 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行为的违法性 损害事实的存在 因果关系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第四节 共同侵权行为
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加害行为的概念 共同加害行为的特征) 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 共同危险行为的特征)
第五节 特殊侵权行为
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行为 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第六节 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概念、方式与适用(侵权责任的概念 侵权责任的方式 侵权责任的适用) 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正当理由 外来原因) 侵权责任与其他民事责任的竟合(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 侵权责任与不当得利责任的竞合)
商法
基本要求
全面掌握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各项基本制度,重点掌握商事法中的重要概念和原理,能够准确运用基本概念、原理和现行法律规定综合分析、解决商事活动中的具体案例、实例,做到融会贯通。
第一章 公司法总论
第一节 公司法总论
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独立财产 独立民事责任 营利性) 公司的种类(本公司与分公司 母公司与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的一般规定
公司的设立(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 公司的名称 公司的住所 公司的组织机构(权力机关 执行机关 监督机关) 公司的章程 公司的资本(公司资本的概念 资本确定制 资本维持制 资本不变制) 公司的股份(股份的概念 股份的种类 股份的转让) 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权利 股东的义务) 公司债券(公司债券的种类 公司债券的发行 公司债券的转让) 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制度 公司的收益分配制度) 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合并与分立的类型 合并与分立的后果)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公司解散的事由 公司解散的后果 清算组织 清算程序)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概念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程序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解散和清算)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股份发行方面的特征 股份转让方面的特征 股东人数方面的特征 对有限责任公司封闭性的理解)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股东人数 股东的资格条件 注册资本 公司章程公 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出资协议 出资方式 缴资与验资 公司名称预登记 设立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出资证明书 股东名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转让的条件 转让的程序 其他股东的优先受让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变动(注册资本的增加 注册资本的减少)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 、董事会 、执行董事、 经理 、监事会及其运作程序 对董事、经理和监事的任职资格的要求 对董事、经理和监事行为的禁止性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征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程序 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权限 国有独资公司的资产管理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股份发行方面的特征 股份转让方面的特征 股东人数方面的特征 对股份有限公司开放性的理解)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发起人的条件及其义务 设立不能时发起人的责任 资本 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与程序(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 两种设立方式在设立条件与设立程序方面的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 、董事会、经理 、监事会及其运作程序 对董事、经理和监事的任职资格的要求 对董事、经理和监事行为的禁止性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新股发行的条件与程序 股票的发行价格 股票的形式 记名股票与不记名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股份转让的原则 股份转让的场所 记名股票的转让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概念 上市公司的条件 股票上市的程序 对上市公司的监管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 上市公司的暂停上市与终止上市)
第二章 合伙企业法
第一节 合伙制度概述
合伙的概念 合伙的特征(共同出资 共同经营 共负盈亏 对外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合伙与公司的比较(出资人的比较 出资方式的比较 资本的比较 组织机构的比较 财产性质的比较 盈亏负担的比较 民事责任的比较)
第二节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与程序
合伙人( 合伙人的条件及资格要求 合伙人的人数 合伙人的行为能力 法律禁止作为合伙人的情形) 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的形式 合伙协议的订立 合伙协议的内容 合伙协议的生效) 合伙出资(出资的方式 出资的作价 出资的缴付 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与后果) 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的组成 法律对合队企业名称的禁止性规定) 设立合伙企业的申请人 申请登记时应提交的文件与材料
第三节 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财产的概念 合伙财产的范围(出资财产 积累财产) 合伙财产的性质(区分以所有权出资和以使用权出资 合伙财产的按份共有性质) 合伙财产的管理、使用 及处分
第四节 合伙事务的执行
合伙事务执行的特征 合伙事务的执行与合伙事务的决定 合伙事务的执行方式 合伙事务的议决程序 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议决事项 合伙人的忠实义务(竞业禁止 交易禁止 其他损害行为的禁止)
第五节 合伙与第三人的关系
合伙人对外行为的效力 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 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合伙企业债务的性质 清偿标的 清偿顺序 连带清偿 无限责任 合伙人之同的债务分担 对内追偿权及其行使) 合伙人债务的清偿
第六节 入伙与退伙
入伙的概念 入伙的条件与程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 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合伙人对入伙人有关合伙企业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的说明与告之义务) 人伙的后果(入伙人的权利 入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规则 入伙协议关于债务承担的对内与对外效力) 退伙的概念 迟伙的类型 声明退伙(协议退仪 通知退伙) 法定退伙(当然退伙的法定情形 除名退伙的法定情形) 退伙的后果(合伙人资格的丧失 退伙结算 退伙人死亡时的财产继承与资格转承)
第七节 合伙的解散与清算
合伙解散的事由 合伙解散时的清算(清算人 清算程序 财产清偿顺序 清偿时效 注销登记)
第三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概述
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投资人方面的特征 财产任质方面的特征 民事责任承担方面的特征)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投资人的条件 出资的要求 企业名称的要求 其他经营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设立申请 登记机关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与材料 营业执照的签发)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 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
第三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投资人的条件 投资人的权利 投资人的义务 投资人的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方式 受托人和被聘用的管理人的作为义务与不作为义务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的劳动管理与社会保障)
第四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事由(投资人决定解散 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又无继承人时的解散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时的解散 其他解散情形) 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清算人 清算的通知与公告程序 清产偿债程序 财产清偿顺序 责任消灭时效制度 注销登记)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第一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
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 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征(资本来源方面的特征 主体资格方面的特征 法律适用方面的特征 法律管辖与司法保护方面的特征) 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合资经营企业 合作经营企业 独资经营企业)
第二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设立的禁止性情形 设立的申请 审批机关 审批的时间规定 登记机关 营业执照的签发)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出资(中外各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 出资方式 对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出资的条件要求 对知识产权出资的条件要求 对场地出资的规定 出资期限 一方逾期缴资的责任与后果 双方逾期缴资的后果)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权力机构 管理机构 监督机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合营期限 解散的事由 清算规则)
第三节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概念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征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设立的申请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与材料 审批机关 审批的时间规定 登记机关 营业执照的签发)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投资与合作条件(合作各方的出资方式 合作各方的出资比例 合作各方的缴资期限 不同的组织形式对出资方式与出资比例的灵活要求)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与议事规则(组织机构的类型 不同组织形式对组织机构与议事规则的灵活要求)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收益分配与投资回收(分配的灵活方式 投资回收的灵活规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合营期限 解散的事由 清算规则)
第四节 外资企业法
外资企业的概念 外资企业的特征 外资企业的设立(设立的禁止性规定 设立程序)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 其他责任形式 注册资本的规定)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方式与缴资期限(对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出资的要求 对出资期限的要求 逾期缴资的后果) 外资企业的用地(外资企业用地的解决方式 外资企业的土地使用费用) 外资企业的经营管理(物资购买方面的管理规定 产品销售方面的管理规定 财务会计方面的管理规定 职工与劳动方面的管理规定) 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 外资企业的终止与清算(终止的情形 清算规则)
第五章 企业破产法
第一节 破产法概述
破产的概念 我国的破产法律规范(实体规范 程序规范 普通规范 特别规范) 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国有企业的破产 非国有企业的破产 商业银行的破产) 破产原因 破产案件的管辖(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
第二节 破产案件的申请与受理
破产案件的申请(债权人申请的形式条件与实质条件 债务人申请的形式条件与实质条件 破产申请的效果) 破产案件的受理(破产案件受理的概念 破产案件受理的条件 破产案件受理的效果) 债权申报(债达申报的概念 债权申报的程序规则 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后果) 破产无效行为(破产无效行为的概念 破产无效行为的种类 破产无效行为的时间界限 破产无效行为的法律后果)
第三节 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的概念 债权人会议的法律地位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召集人 第一次会议 以后的会议) 债权人会议的议决程序(决议方式 决议的效力 对决议的异议)
第四节 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
破产宣告(破产宣告的概念 破产宣告的依据 破产宣告的效果) 破产清算组织(破产清算组织的性质 清算组织的组成 清算组织的职责) 破产财产(破产财产的概念 破产财产的范围 取回权) 破产债权(破产债权的概念 得成为破产债权的请求权 不得成为破产债权的请求权 ) 破产抵销权(破产抵销权的概念 破产抵销权的意义 破产抵销权的行使) 别除极(别除极的概念 别除极的行使) 破产费用(破产费用的范围 破产费用的优先清偿) 债务清偿的程序与顺序(破产变价 破产分配 债务清偿顺序) 破产程序的终结
第五节 和解程序
和解的概念 我国破产法和解制度的特点 和解申请 和解协议的成立与生效 和解协议的法律效果 和解与整顿的终结
第六章 票据法
第一节 票据法概述
票据的概念 票据的特征(票据的文义性 票据的要式性 票据的无因投 票据的设权性 票据的流通性) 票据的种类(广义的票据种类 我国票据法上的票据种类) 票据法的概念 票据法的特征 统一票据法的国际公约 票据法律关系[票据关系 票据基础关系(票据原因关系 票据预约关系 票据资金关系 )] 票据法律关系当事人(基本当事人 非基本当事人) 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涉外票据的概念 涉外票据的准据法 确定涉外票据行为的准据法)
第二节 票据权利和票据行为
票据权利的概念 票据权利的种类(付款请求权 追索权) 票据权利的特征 票据权利的取得(票据权利的原始取得 票据权利的继受取得 票据的背书转让 票据的贴现 票据的质押 票据的继承 票据的赠与) 票据权利的行使(提示承兑 提示付款 行使报索权) 票据权利的保全 票据权利的消灭 票据权利的瑕疵(票据的伪造 票据的变造 票据的更改 票据的涂销) 票据行为(票据行为的概念 票据行为的特征 票据行为的种类 出票 背书 承兑 参加承兑 保证 票据行为的代理) 票据时效(票据时效的概念 票据时效期间)
第三节 票据抗辩与补救
票据抗辩的概念 票据抗辩的种类(物的抗辩 人的抗辩) 票据抗辩的事由 票据抗辩的限制 票据丧失的补救(挂失止付的条件、程序与后果 公示催告的适用、后果与结局 票据丧失时的诉讼补救)
第四节 汇票
汇票的概念 汇票的特征 汇票的种类(银行汇票与商业汇票 即期汇票与远期汇票 光单汇票与跟单汇票) 汇票当事人(出票人 收款人 付款人) 汇票的出票(出票的概念 汇票的法定记载事项 汇票未记载事项的认定 汇票的付款日期 汇票签发的后果) 汇票的转让(汇票转让的概念 汇票背书转让的方式与后果 汇票背书转让的限制情形 汇票质押的方式与后果 汇票贴现的性质与方法) 汇票的承兑(承兑的概念 提示承兑 付款人的承兑程序) 汇票的保证(保证的概念 保证事项 保证的法律效力) 汇票的付款(付款的概念 付款的程序 付款损失的承担) 汇票的追索权(追索权的概念 追索的原因 行使追索权的条件 追索与再追索)
第五节 本票和支票
本票的概念 本票的特征(自付票据 基本当事人少 无须承兑) 本票的出票(出票人的资格 本票的法定记载事项 本票的任意记载事项) 本票的付款 本票适用汇票规定的情况 支票的概念 支票的特征(付款人资格的限制 见票即付 流通期限短) 支票的种类(记名支票与不记名支票 现金支票与转帐支票) 支票的出票(出票人的资格 支票的法定记载事项 未记载事项的补救 出票的效力) 支票的付款 支票适用汇票规定的情况
第七章 保险法
第一节 保险法概述
保险的概念 保险的要素(危险的不确定 社会互助 保险辅助人) 保险法的概念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合法经营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第二节 保险合同总论
保险合同的概念 保险合同的特征(非要式合同 诺成合同 格式合同 射幸合同 最大诚信合同) 保险合同的分类(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 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 原保险与再保险 单保险与复保险)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 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 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 保险合同的条款 保险合同的成立 保险合同的形式(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 暂保单) 保险合同的生效 保险合同订立时的如实告知义务和说明义务 保险合同的无效(无效的原因 无效的后果) 保险台同的变更(变更的类型 变更的方式) 保险合同的解除(解除的依据 解除的效果 对保险人解除权的限制) 保险合同的终止(终止的原因 终止的效果) 保险合同的履行(投保人的义务 保险人的义务 索赔和理陪程序与规则 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及其在人身保险中的禁止) 保险合同的复效(复效的概念 复效的条件)
第三节 保险合同分论
财产保险合同的概念 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 财产保险合同的种类(灾害事故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 农业保险 工程保险 责任保险 ) 财产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保险事故的处理 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 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 人身保险合同的种类(人寿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疾病保险 团体人身保险 简易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 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金的计算与支付 人身保险合同的解除
第四节 保险业法律制度
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概念 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 保险公司的设立程序 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 保险公司的变更 保险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保 险公司的整顿与接管 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 外资保险机构) 保险经营规则(保险经营原则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维持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与资金营运限制)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的概念 保险代理人的类型 保险代理人资格的取得条件 对保险代理人的业务监管 保险经纪人的概念 保险经纪人的类型 保险经纪人资格的取得条件 对保险经纪人业务的监管)
第八章 海商法
第一节 海商法概述
海商法的概念 海商法的性质 海商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船舶与船员
船舶(船舶的概念 船舶登记与船舶国籍 船舶所有权 船舶担保物权 船舶抵押权 船舶优先权 船舶留置权 船舶担保物权相互之间的关系) 船员(船员的概念 船长的职责)
第三节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订立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解除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承运人的责任 托运人的责任 货物的交付)提单(提单的概念 提单的法律特征 提单的性质 提单的种类 提单的签发 提单的内容 提单的转让)
第四节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客票的特征与意义 承运人的权利与责任(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承运人的基本责任及责任基础 承运人责任的免除或减轻 承运人的责任限额 实际承运人的责任) 旅客的权利与义务(旅客的权利 旅客的义务) 旅客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第五节 船舶租用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的概念 定期租船合同的特征 出租人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承租人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光船租赁合同(光船租赁合同的概念 光船租赁合同的特征 出租人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承租人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第六节 船舶碰撞
船舶碰撞的概念 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 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原则(无过失的船舶碰撞 过失的船舶碰撞) 船舶碰撞案件的诉讼时效 船舶碰撞案件的法律适用
第七节 海难救助
海难救助的概念 海难救助的构成要件 救助合同(救助合同的概念 救助合同的种类 救助合同的订立 救助合同的变更 救助方的义务) 救助报酬(救助报酬的概念 确定救助报酬应考虑的因素 救助报酬的减少或取消 救助报酬的承担与分配 担保的提供与救助鼓项的先行支付)
第八节 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的概念 单独海损的概念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 共同海损的成立要件(海上危险必须是共同的 海上危险必须是真实的 共同海损的措施是有意的、合理的和有效的 共同海损的损失是必须的和直接的) 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共同海损牺牲的概念 共同海损牺牲的范国 共同海损费用的范围) 共同海损的理算(共同海损理算的概念 理算的法律依据 分摊请求权的时效 共同海损损失金额的确定 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确定 共同海损分摊金额的计算)
第九节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概念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与单位责任限制的区别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主体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条件 限制性债权与非限制性债权 海事赔偿责任限额(关于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关于非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旅客人身伤亡的责任限额)
第十节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
海事诉讼的概念 海事诉讼的管辖(地域管辖 专属管辖 协议管辖) 海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海事请求保全 海事强制令 海事证据保全) 海事担保 海事诉讼中的送达 海事诉讼审判程序(审理船舶碰撞案件的特别规定 审理共同海损案件的特别规定 海上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基本要求
系统掌握民事诉讼法的体系和基本知识点;深人理解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原理;正确把握民事诉讼中各种程序以及各种制度的具体内容,并能厘清各种程序和制度之间的相互联系;正确理解民事诉讼法中基本概念的内容和特征,注意相近概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熟悉民事诉讼法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了解其规定并懂得实际运用,能够运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理论正确分析具体的案例。
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 民事诉讼
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内容 特点) 民事诉讼的特征(公权性 强制性 程序性)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狭义的民事诉讼法 广义的民事诉讼法 ) 民事诉讼法的性质(民事诉讼法是基本法 民事诉讼法是部门法 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对人的效力 对事的效力 空间上的效力) 民事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与民法等民事实体法的关系 与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关系 与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关系 与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关系)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墓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第一节 基本原则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含义 内容 法院对权利平等的保障) 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同等原则 对等原则 两者之间的关系) 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调解应当自愿 调解应当合法 贯彻调解原则应当注意的问题) 辩论原则(含义 内容 对辩论权行使的保障) 处分原则(含义 内容 法院对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保障) 检察监督原则(含义 检察监督的对象、方式) 支持起诉原则(含义 支持起诉的条件)
第二节 基本制度
合议制度(内容 合议制在不同审判程序中的运用) 回避制度(回避的含义 回避的适用范围 回避适用的具体情形 回避的法律后果) 公开审判制度(内容 公开审判的原则与例外 公开审判与开庭审理的关系) 两审终审制度
第三章 主管与管辖
第一节 民事诉讼主管
民事诉讼主管概述 民事诉讼主管的标准 法院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
第二节 管辖概述
管辖的概念 管辖恒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管辖恒定的有关司法解释) 专门法院的管辖
第三节 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的概念与依据 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四节 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的概念与依据 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规定 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规定) 特殊地域管辖(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对特殊地域管辖的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特殊地域管辖的相关司法解释) 专属管辖 共同管辖、选择管辖与合并管辖 协议管辖(概念 条件) 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的管辖问题
第五节 裁定管辖
移送管辖(移送管辖的概念 适用移送管辖的条件) 指定管辖(指定管辖的概念 适用指定管辖的情形)管辖权转移(管辖权转移的概念 管辖权转移的适用 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
第六节 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的概念 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
第四章 诉
第一节 诉的概念与特征
诉的概念 诉的特征
第二节 诉的要素
当事人 诉讼标的(概念 诉讼标的与诉讼标的物的区别 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的关系) 诉的理由
第三节 诉的分类
确认之诉 给付之诉 变更之诉
第四节 反诉
反诉的概念 反诉的特征(反诉是独立的诉讼请求 反诉与本诉之间有一定的牵连关系 反诉提出的目的是吞并、抵消本诉) 反诉与反驳的区别 反诉的条件(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 反诉应当在本诉的进行中提出 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具有管辖权 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 反诉的审理
第五节 诉的合并与分离
诉的合并 诉的分离
第五章 当 事 人
第一节 当事人概述
当事人的概念与特征 诉讼权利能力与诉讼行为能力(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关系 诉讼行为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之间的关系) 当事人适格(含义 当事人适格的标准 当事人适格与诉讼权利能力的关系)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 当事人的变更
第二节 原告与被告
原告与被告的概念 原告与被告地位的确定(通常情况下原告与被告诉讼地位的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中有关原告与被告地位的确定)
第三节 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概念 共同诉讼的特征 共同诉讼人的概念 必要的共同诉讼(概念 类型 共同诉讼人诉讼地位的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中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地位的确定的规定 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 法院对必要共同诉讼的审理和裁判) 普通共同诉讼(普通共同诉讼的概念 普通共同诉讼形成的条件 普通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之间的关系 法院对普通通共同诉讼的审理和裁判)
第四节 诉讼代表人
诉讼代表人概述(代表人诉讼的概念 诉讼代表人的概念 诉讼代表人制度的性质)代表人诉讼的种类(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 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 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的产生 诉讼代表人的权限 诉讼代表人的更换) 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程序(公告 登记 裁判的效力)
第五节 第三人
诉讼中的第三人概述(第三人的概念 第三人的特征)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含义 有独立请求法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原告的区别)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含义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被告的区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地位的规定)
第六章 诉讼代理人
第一节 诉讼代理人概述
诉讼代理人的概念 诉讼代理人的种类 诉讼代理人制度的作用
第二节 法定诉讼代理人
法定诉讼代理人的概念 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范围 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法定诉讼代理权的取得 法定诉讼代理权的消灭
第三节 委托诉讼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概念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委托诉讼代理权的产生 委托诉讼代理权的消灭
第七章 民事证据
第一节 民事证据概述
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 民事诉讼证据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第二节 民事证据的种类
书证(书证的概念与特征 书证的分类 书证的提出 书证的效力) 物证(物证的概念与特征 物证的提出 物证的效力) 视听资料(视听资料的概念与特征 视听资料的效力) 证人证言(证人证言的概念与特征 证人资格 证人证言的提出 证人证言的效力) 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的概念与特征 当事人陈述的效力) 鉴定结论(鉴定结论的概念与特征 鉴定结论的提出 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 鉴定结论的效力) 勘验笔录(勘验笔录的概念与特征 勘验笔录的形成 勘验笔录的效力)
第三节 民事证据在理论上的分类
本证与反证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第四节 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的概念 证据保全的条件 证据保全的程序 证据保全的方法
第八章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第一节 证明对象
证明对象的概念 证明对象的范围(民事实体法事实 民事程序法事实 民事诉讼证据事实 外国法) 免于证明的事实(诉讼上承认的事实 众所周知的事实和自然规律及定理 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事实,能推定出另一事实 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第二节人 证明责任
证明责任概述(证明责任的含义:行为责任与结果责任) 证明责任的分配(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中关于当事人举证责任承担的有关规定) 证明责任倒置(证明责任倒置的概念 证明责任倒置的具体情形)
第三节 证明标准
证明标准的概念 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盖然性 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区别)
第四节 证明程序
举证时限的概念 司法解释对举证时限的规定 举证时限的适用 证据交换的概念 证据交换的期间和时间 人民法院收集调查证据 质证(概念 主体 客体 程序) 认证(概念 要求 方法 注意事项〕
第九章 期间、送达
第一节 期间
期间的概念(期间 期限 期日) 期间的种类(法定期间 指定期间) 期间的计算 期间的耽误与延展
第二节 送达
送达的概念 送达的特征 送达的方式(直接送达 留置送达 委托送达 邮寄送达 转交送达 公告送达) 送达的效力
第十章 法院调解
第一节 法院调解概述
法院调解的概念与性质 法院调解与诉讼外调解、诉讼中和解的区别
第二节 法院调解的原则
当事人自愿原则 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原则 合法原则
第三节 法院调解的程序
调解的开始 调解的进行 调节的结束
第四节 调解书及调解的效力
调解协议与调解书(调解协议的概念 调解书的概念 调解书的制作 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调解书的送达) 调解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节 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的概念与意义 财产保全的种类(诉前保全 诉讼保全) 财产保全的范围、措施 财产保全的程序(财产保全的申请及担保 财产保全的裁定及措施的采取 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
第二节 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的概念 先予执行适用范围 先予执行的条件 先予执行的裁定与执行 先子执行裁定的最终处理
第十二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节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和性质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性质
第二节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和种类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
第三节 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和适用
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拘传 训诫 责今退出法庭 罚款 拘留) 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
第十三章 诉讼费用
第一节 诉讼费用概述
诉讼费用的概念
第二节 诉讼费用的种类
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 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 其他诉讼费用
第三节 诉讼费用的负担
诉讼费用负担的原则 诉讼费用负担的情形(败诉人负担 按比例负担 协商负担 原告或起诉人负担 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由哪方当事人负担 申请人或债务人负担 为不正当行为的当事人负担) 诉讼费用的预交
第四节 诉讼费用的缓、减、免
诉讼费用缓交、减交、免交及适用的情形
第十四章 普通程序
第一节 普通程序概述
普通程序的概念 普通程序的特征
第二节 普通程序的基本阶段
起诉与受理 起诉(起诉的条件 起诉的方式 起诉状的制作) 受理(人民法院对起诉的审查 受理的法律效果 一事不再理原则 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的处理 关于受理问题的主要司法解释) 审理前的准备(送达起诉状副本和提出答辩状 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 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证据交换 当事人的追加) 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的形式(法庭审理 公开审理 言词审理)开庭准备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审结期限]
第三节 撤诉和缺席判决
撤诉 (申请撤诉 申请撤诉的条件 按撤诉处理 撤诉的法律后果) 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的情形 缺席判决的法律后果)
第四节 延期审理、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
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适用)诉讼中止(诉讼中止的适用 诉讼中止的后果)诉讼终结(诉讼终结的适用 诉讼终结的后果)
第十五章 简易程序
第一节 简易程序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简易程序的概念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
简易程序的具体适用
起诉与答辩(起诉的方式 起诉内容与起诉状的送达 被告的答辩 ) 审理前准备(举证期限的特点 对适用简易程序异议的处理) 开庭审理(简易程序中的调解 对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 法庭调查与辩论 庭审笔录) 宣判(当庭宣判 定期宣判) 判决(判决的送达 判决书的简化)
第十六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概述
第二审程序的概念 第二审程序与第—审程序的联系与区别
第二节 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上诉的提起(提起上诉的条件 提起上诉的程序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确定) 上诉的受理(诉讼文书的接收与送达 诉讼案卷和证据的报送) 上诉的撤回(上诉撤回的条件 上诉撤回的效果)
第三节 上诉案件的审理
二审法院对上诉的审理范围 上诉审的审理方式 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地点 第二审法院在第二审程序审理中的调解
第四节 上诉案件的裁判
在二审程序中对上诉案件的不同裁判(对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的裁判 对第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的裁定) 第二审裁判的效力 第二审法院的审理的期限
第十七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特别程序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特别程序的特点 程序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选民资格案件
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与受理 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第三节 宣告公民失踪案件
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 审理程序 失踪人财产的管理 宣告失踪判决的撤销
第四节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申请宣告公民死亡的条件 案件的审理 宣告公民死亡的法律后果 宣告死亡判决的撤销
第五节 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案件
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条件 审理程序 原判决的撤销
第六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认定财产无主的条件 审理程序 认定财产无主后,财产所有人重新出现的处理
第十八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一节 审判监督程序概述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 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
第二节 基于审判监督权的再审
提起再审的程序(本院院长及审判委员会提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 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对案件再审的程序 (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程序 上级人民法院和是高人民法院提审和指令再审的程序)
第三节 基于检察监督权的抗诉和再审
抗诉的事实和理由 抗诉的程序(抗诉的提出 抗诉的方式) 对抗诉案件的再审(接受抗诉及对案件再审时的法院的审级 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
第四节 基于当事人诉权的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的条件(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 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再审的范围 申请再审的方式和程序
第五节 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
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另行组成合议庭 依照原审程序进行审理
第十九章 督促程序
第一节 督促程序概述
督促程序的概念 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 督促程序的特点
第二节 支付令的申请和审查
支付令的申请(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提交申请书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对支付令申请的审查和处理(对申请形式上的审查 对申请内容上的审查) 支付令的发出
第三节 对支付令的异议
异议的提出(异议期限 异议提出的形式 异议的有效与无效) 异议成立的法律后果(终结督促程序 支付令自行失效〕
第二十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一节 公示催告程序概述
催告程序的概念 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可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可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
第二节 公示催告申请的提起和受理
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 公示催告申请的受理
第三节 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
止付与公告(停止支付 公告)申报权利 除权判决(除权判决的概念 作出除权判决的条件 除权判决的公告与效力) 对利害关系人权利的救济
第二十一章 破产程序
第一节 破产与破产制度
破产的概念和特征 破产制度的性质和作用
第二节 破产申请与案件受理
破产申请 审查和受理 案件受理的效力
第三节 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的概念和性质 债权人会议的职能 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效力
第四节 和解与整顿
和解的概念 整顿 整顿终结
第五节 破产宣告程序
破产宣告裁定和公告 成立清算组织 重新登记债权 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 临时财产管理人 破产管理人 破产抵销权 别除极 破产费用 共益债务 破产财产的变价 破产清偿及破产程序的终结 追加分配 破产复权制度
第二十二章 民事裁判
第一节 民事裁判的概念
民事裁判的概念 广义的民事裁判 狭义的民事裁判
第二节 判决
民事判决的概念 民事判决的分类(给付判决 确认判决 变更判决 全部判决 一部判决 对席判决 缺席判决 一审判决 二审判决 再审判决 肯定判决 否定判决 放弃判决 承认判决) 民事判决的内容 民事判决的法律效力(对人的拘束力 对事的确定力 执行力) 民事判决书的制作
第三节 裁定
民事裁定的概念(概念、裁定与判决的区别)裁定的内容 民事裁定的效力
第四节 决定
民事决定的概念 民事决定的内容 民事决定的效力
第二十三章 执行程序
第一节 执行程序概述
执行和执行程序 执行的原则 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执行机构 执行根据 执行管辖 执行异议 委托执行 执行和解 执行担保 执行承担 执行回转)
第二节 执行开始
申请执行 移送执行
第三节 执行措施
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人 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第四节 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
执行中止 执行终结
第二十四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第一节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概述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 适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原则 司法豁免原则 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的原则 使用我国通用的语言、文字的原则)
第二节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牵连管辖 协议管辖 应诉管辖 专属管辖)
第三节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期间、财产保全与送达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期间 财产保全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送达
第四节 司法协助
司法协助的概念 一般司法协助(一般司法协助的条件) 对外国法院裁判的承认与执行 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第二十五章 仲裁与仲裁法概述
第一节 仲裁概述
仲裁的概念 仲裁的特点(自愿性 专业性 灵活性 保密性 快捷性 经济性 独立性)仲裁的类型(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 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 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
第二节 仲裁法概述
仲裁法的概念和特点(仲裁法的概念 我国仲裁法的特点)仲裁范围 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基本原则 基本制度)
第二十六章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第一节 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的设立 仲裁委员会应具备的条件(有自己的名称、 住所和章程 有必要的财产 有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有聘任的仲裁员〕
第二节 仲裁协会
仲裁协会的设立 仲裁协会章程 仲裁协会的组成 仲裁协会的职责
第三节 仲裁规则
仲裁规则的概念 仲裁规则的制定 仲裁规则的主要内容 仲裁规则的作用
第二十七章 仲裁协议
第一节 仲裁协议概述
仲裁协议的概念 仲裁协议的类型(仲裁条款 仲裁协议书 其他有关书面文件中包含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的形式
第二节 仲裁协议的内容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仲裁事项(争议事项具有可仲裁性 仲裁事项的明确性)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第三节 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 对法院的法律效力 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机构 仲裁条款的独立性
第四节 仲裁协议的无效与失效
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 仲裁协议失效
第二十八章 仲裁程序
第一节 仲裁当事人与代理人
仲裁当事人[仲裁当事人的概念 仲裁当事人的特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当事人之间必须订有有效的仲裁协议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必须具有可仲裁性)] 仲裁代理人
第二节 申请与受理
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条件 申请仲裁的方式)审查与受理(对仲裁申请的审查 审查后的处理 对仲裁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第三节 仲裁中的财产保全
仲裁财产保全的概念和条件 仲裁财产保全的程序 申请人的责任
第四节 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合议仲裁庭 独任仲裁庭) 仲裁庭的组成程序(约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 确定仲裁员) 仲裁员的更换(仲裁员的回避 仲裁员因其他原因的更换)
第五节 仲裁审理
仲裁审理的方式(开庭审理 书面审理 ) 开庭通知 开庭审理程序(开庭仲裁 仲裁庭通常进行调查的顺序 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并经双方当事人质证 当事人进行辩论)开庭笔录
第六节 仲裁中的和解、调解和裁决
仲裁和解 仲裁调解 仲裁裁决[仲裁裁决作出的方式 仲裁裁决的种类(先行裁决 最终裁决 缺席裁决 合意裁决) 仲裁裁决书 仲裁裁决的纠正 仲裁裁决的效力]
第七节 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的概念和特点[简易程序的概念 简易程序的特点(仲裁庭的组成方式简便 审理方式灵活 各种期限的规定相对较短 在简易程序中未作规定的事项应适用仲裁规则的相关规定)] 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争议标的不大 案情简单 经双方当事人默示或者书面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
第八节 仲裁时效
仲裁时效的概念 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
第二十九章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第一节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概念和特征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概念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特征
第二节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和理由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
第三节 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处理及其法律后果
撤销仲裁裁决 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第三十章 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
第一节 仲裁裁决的执行
仲裁裁决执行的概念 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当事人必须向有管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申请执行执行)
第二节 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理由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的区别(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 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 管辖法院不同 法定理由不同 法律程序不同)
第三节 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终结执行和恢复执行
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 仲裁裁决的终结执行 仲裁裁决的恢复执行
第三十一章 涉外仲裁
第一节 涉外仲裁的概念
第二节 涉外仲裁机构
涉外仲裁机构的设立 我国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其他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仲裁机构)
第三节 涉外仲裁程序
仲裁申请、答辩、反请求程序 仲裁庭的组成 审理与裁决(仲裁审理 和解 调解 裁决)
第四节 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和不予执行
对涉外仲裁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的法定事由 对涉外仲裁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的程序(当事人申请 提出证据予以证明 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 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第五节 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
涉外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 中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和执行 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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