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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将延承2003年的思路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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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04-04-09 16:35:06 来源:中国司法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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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将延承2003年的思路和方法,不会有大的举措和变革。经历了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确立和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逐步完善的调整期,2004年是相对平稳的一年。
司法部主持编写、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历年三件套:1、《大纲》;2、《辅导用书》(指定用书);3、《必读法律法规汇编》今年肯定是要出的。由于没有大法出台,整体变化不大。和去年比较,突出的变化是增加了《行政许可法》,目前用去年的三件套备考是完全可以的。以上所述三件套少了哪一件给司法考试工作都会带来无法估量的负面影响。如果没有必读法律法规汇编,书商和其它出版社就会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大全”出版、推荐给考生,考生也肯定有人执着地抱着厚如辞海、大百科全书一般的法律法规大全通读。2004年的考试范围增加了《行政许可法》;法制史已经稳定、巩固在14门司法考试所考核的部门法当中;但是从立法进程上看,大家热炒的《民法典》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在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中出现。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以上三件套的出版是必备的条件和重要的前提。
三件套的出版发行(2004年5月初左右发行)、报名的时间(2004年7月)、考试的时间应该与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大体一致(2003年确曾有在9月考试的方案,未能实施。不排除旧案重提的可能,9月与10月考试都在一个时间点上展开。安排在9月考试主要是组织者从考试的开展及评卷工作诸因素考虑;而10月份考试更适合考生和教学培训,毕竟有一个十一黄金周7天长假供突击冲刺。如果9月考试,书籍发行、报名时间相应要提前20天左右)。在2003年我们对国家司法考试做了六大核心预测(其实是八大核心预测,例如关于媒体所爆炒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培训市场准入制,不可能实行的预测等)。《中国网》、《中国律师》、网易(http://202.108.34.45:8404/editor_2002/030729/030729_108603.html)等许多门户和官方网站及新闻媒体均给予重视和报道。事实证明,所做的预测一一兑现。鉴于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已趋于完善过程中,没有了如2002年所提供的预测空间(当然我们也不希望有这种空间)。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让人备感欣慰的是我们所呼唤的司法审判这一实务领域对考试命题的介入得以实现,如最高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杨洪逵研究员进入核心的拼题组。随着考试制度的完善,法律实务界在这一过程中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应该说国家司法考试的稳步完善是要朝着一年两考,所谓的与国际接轨这一方向渐进过渡。但是不容忽视的现实是中国毕竟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这不单单指国家的经济,也包括管理层和学术水准。我们知道国家的法制建设之路要远比经济建设漫长。所谓的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制经验我们是可以借鉴的,但需要时间,渐进式的汲取所长。时间短了就难免闹得南桔北枳,当然我们知道现代的基因工程发达,嫁接、改良好了不会成什么大问题。
谈到西方的法治,大家容易想起腐败问题(因为这个问题给大家的印象似乎西方已经解决了)。实际上腐败问题不是中国特有的,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任何社会、任何国家都会有腐败,腐败的根源是人性骨子里负面的东西决定的。西方再文明发达的国家也存在腐败问题,当然中国的所谓腐败--权力犯罪有其特色。中国历史上有重农轻商、官本位的思想,中国的腐败有中国的文化色彩。即:国人常说的“一朝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书中自有黄金屋,书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将延承2003年的思路和方法,不会有大的举措和变革。经历了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确立和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逐步完善的调整期,2004年是相对平稳的一年。
司法部主持编写、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历年三件套:1、《大纲》;2、《辅导用书》(指定用书);3、《必读法律法规汇编》今年肯定是要出的。由于没有大法出台,整体变化不大。和去年比较,突出的变化是增加了《行政许可法》,目前用去年的三件套备考是完全可以的。以上所述三件套少了哪一件给司法考试工作都会带来无法估量的负面影响。如果没有必读法律法规汇编,书商和其它出版社就会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大全”出版、推荐给考生,考生也肯定有人执着地抱着厚如辞海、大百科全书一般的法律法规大全通读。2004年的考试范围增加了《行政许可法》;法制史已经稳定、巩固在14门司法考试所考核的部门法当中;但是从立法进程上看,大家热炒的《民法典》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在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中出现。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以上三件套的出版是必备的条件和重要的前提。
三件套的出版发行(2004年5月初左右发行)、报名的时间(2004年7月)、考试的时间应该与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大体一致(2003年确曾有在9月考试的方案,未能实施。不排除旧案重提的可能,9月与10月考试都在一个时间点上展开。安排在9月考试主要是组织者从考试的开展及评卷工作诸因素考虑;而10月份考试更适合考生和教学培训,毕竟有一个十一黄金周7天长假供突击冲刺。如果9月考试,书籍发行、报名时间相应要提前20天左右)。在2003年我们对国家司法考试做了六大核心预测(其实是八大核心预测,例如关于媒体所爆炒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培训市场准入制,不可能实行的预测等)。《中国网》、《中国律师》、网易(http://202.108.34.45:8404/editor_2002/030729/030729_108603.html)等许多门户和官方网站及新闻媒体均给予重视和报道。事实证明,所做的预测一一兑现。鉴于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已趋于完善过程中,没有了如2002年所提供的预测空间(当然我们也不希望有这种空间)。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让人备感欣慰的是我们所呼唤的司法审判这一实务领域对考试命题的介入得以实现,如最高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杨洪逵研究员进入核心的拼题组。随着考试制度的完善,法律实务界在这一过程中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应该说国家司法考试的稳步完善是要朝着一年两考,所谓的与国际接轨这一方向渐进过渡。但是不容忽视的现实是中国毕竟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这不单单指国家的经济,也包括管理层和学术水准。我们知道国家的法制建设之路要远比经济建设漫长。所谓的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制经验我们是可以借鉴的,但需要时间,渐进式的汲取所长。时间短了就难免闹得南桔北枳,当然我们知道现代的基因工程发达,嫁接、改良好了不会成什么大问题。
谈到西方的法治,大家容易想起腐败问题(因为这个问题给大家的印象似乎西方已经解决了)。实际上腐败问题不是中国特有的,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任何社会、任何国家都会有腐败,腐败的根源是人性骨子里负面的东西决定的。西方再文明发达的国家也存在腐败问题,当然中国的所谓腐败--权力犯罪有其特色。中国历史上有重农轻商、官本位的思想,中国的腐败有中国的文化色彩。即:国人常说的“一朝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都是当官得来的,读书是为了做官,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在传统的中国人认知中:权力和金钱是捆绑在一起的。公仆意识的确立,依赖于经济发展和法制进程,包括管理层的整体素质。目前的腐败和偷税在以后的将来回过头来看,不过是发展中的中国这一阶段特殊的现象。腐败是权力阶层的犯罪,实际上我们不能把犯罪划归于一个阶层(但腐败确有阶层化趋势),在社会各个阶层中都有犯罪现象。腐败问题是无法杜绝的,但我们可以依靠制度把其消极的影响抑制到最低点。
中国经济建设的腾飞是中国法治的基础,中国的法治应该是有中国特点的,所有有志于参加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都将参与到这一法制进程中来,并成为其中的一部分中自有颜如玉”都是当官得来的,读书是为了做官,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在传统的中国人认知中:权力和金钱是捆绑在一起的。公仆意识的确立,依赖于经济发展和法制进程,包括管理层的整体素质。目前的腐败和偷税在以后的将来回过头来看,不过是发展中的中国这一阶段特殊的现象。腐败是权力阶层的犯罪,实际上我们不能把犯罪划归于一个阶层(但腐败确有阶层化趋势),在社会各个阶层中都有犯罪现象。腐败问题是无法杜绝的,但我们可以依靠制度把其消极的影响抑制到最低点。 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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