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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通告
http://www.yuloo.com  2003-07-18 11:15  中国普法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8号),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10月11、12日举行。现就本省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地点

海口市海甸岛人民大道56号海南省律师公证员协会会馆(海南大学东大门左侧)。(电话:66283069、66283070)

二、报名时间

2003年7月5日至25日。

三、报名方式

须由本人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并由本人填写(报名表也可通过中国普法网 HTTP://WWW.LEGALINFO.GOV.CN下载打印,并按照填表说明及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后,在报名时提交审验)。报名人员必须到报名点进行电子摄像。

四、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司法部公告中规定的报名条件,报名时应提交公告中规定的材料。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完备。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户籍不在海南但出具可靠证明在海南工作、学习(进修)一年以上的报名人员可在海南报名。出差、探亲等其它情形不得异地报名。

为了报名人员的身体健康,报名人员必须遵守报名现场防疫规定。

五、考务费收取

经省物价部门核准,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海南考区考务费为每人200元。

报名条件及所需材料,考试时间、内容、科目和方式等以司法部公告为准,报名人员可登录中国普法网 HTTP://WWW.LEGALINFO.GOV.CN 或拨打 9696886 热线电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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