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报课、招生咨询电话:010-51268840/41 首页 | 外语 | 公务员 | 出国 | 财会 | 成考 | 考研 | 职业 | 人力资源 | 高招 |论坛
 
财会推荐:• 北经院2008会计证辅导 热报» |• 八方永信会计辅导火热报名中 |中华会计网校会计课程辅导 |环球网校会计职称课程辅导
首页 > 会计 > 注册资产评估师 > 复习指导 >
→论坛登陆 用户名  密码  
建设工程财务评价与功能评价(2)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5-04 15:04:56 来源:考试大



建筑工程功能评价的方法
二、建筑工程功能评价的方法(熟悉)
建筑工程功能评价的方法有多种,简单而常用的评价方法有:专家评议法和综合评分法。
(一)专家评议法
在对建筑工程功能评价之前,选择专家组成评议小组,对建筑工程各种功能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建筑物功能的评价结果。这种方法实际上是一种定性的评价方法,其优点是评价过程简单、评价时间短,虽然能深入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但由于没有进行量化评定和比较,评价的科学性较差。
(二)综合评分法(定量评价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首先对建筑工程功能评价的各指标进行评分,最后将各项指标的得分累加,求出该建筑功能评价的综合得分。即:
V=∑Vi
其中:V—功能评价综合得分;
Vi—各评价指标得分。
若评价指标较多时,应先由专家确定指标权重;最后将每项指标权数与指标分值相乘,累计求出综合评价分。即:
V=∑W i  V i
其中:Wi——各指标权重系数。
综合评价法具体步骤如下:
1.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2.确定指标权重。确定指标权重的方法有:直接打分法、对比求和评分法、环比评分法、逻辑判断评分法和功能系统评分法等。
(1)直接打分法。这种方法适用评价对象功能重要程度差别不大的情况,若差别较大,或可比性较差,则这种方法评分结果不够准确。
(2)对比求和评分法。对比求和评分法,是指把某个评价指标同其他评价指标逐个进行对比,根据功能重要程度,按对比分值和一定限值评分,然后计算该指标同其他指标两两比较时的评分之和,即得该评价指标功能评分的方法。根据指标比较时评分值规定的不同,对比求和法可分为01法、04法和多比例评分法三种。
①01法。将每个评价指标同其他评价指标逐个进行比较,根据指标重要程度,对比较重要的指标评为1分,较次要的指标评为0分,然后计算该指标同其他指标两两比较时的评分之和,为防止出现指标得分为零的情况,对所有指标总得分加1进行修正,最后用各指标修正得分除以所有指标得分之和即为该指标的权重值。这种方法准确性较差,主要用于评价指标重要程度排序。具体过程参见表9—14。
②04法。04法评分中,对功能非常重要的指标得4分,比较重要的得3分,两个指标同样重要的得2分,不太重要的得1分。如表9—15。
③多比例评分法。仅用上两种方法仍不能充分反映指标重要性量的差别,因此,运用9:1,8:2,7:3,6:4,5:5和0:10等多种比例,拉开评分差距,提高比分伸缩性,使评分结果更客观。
这种方法规定,功能重要性相等记为5:5,一方比另一方略微重要就记为6:4,差距很大就记为10:0。如表9—16。
(3)环比评分法。环比评分法先从上至下依次比较相邻两个指标的重要程度,给出功能重要度值,然后令最后一个被比较的指标的重要度值为1(作为基数),依次修正重要性比值,以排列在下面的指标的修正重要度比值乘以与其相邻的上一个指标的重要度比值,得出上一指标修正重要度比值。用各指标修正重要度比值除以功能修正值总和,即得各指标权重。这种方法适用于各个评价对象之间有明显的可比关系,能直接对比,并能准确地评定功能重要度比值的情况。如表9—17所示。
(4)逻辑判断评分法。逻辑判断评分法是根据各评价指标之间功能重要程度的逻辑判断而评定指标权重的方法。先将评价指标按功能重要性上大下小的顺序排列在表中,然后选定基准评价指标,规定其评分值,最后根据逻辑判断,自下而上地找出各评价指标重要性之间的数量关系,推算出评价指标的得分。该方法适用于功能逻辑关系明显可比的情况。具体作法参见表9—18。
(5)功能系统评分法。当评价指标体系构成复杂、指标之间有内在联系时,可将功能整理为等级层次,居于上层的具有目的性和控制性的指标称为上位指标,居于下层的作为实现上一功能的手段和表述内容的指标称为下位指标。
在功能评分中,首先对上位指标之间进行比较分析,确定各上位指标相对于总目标的权重值;然后对于同一上位指标的直接下位指标评分。各指标的最后得分可以通过上位指标权重值与该指标在本分区内的重要性系数的乘积确定。这样,以上位指标为媒介,可对每一指标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比较,如表9—19。
3.确定指标分值。在评价时,可参考如表9—20所示的评分标准。
4.计算综合评价得分,确定评价结论。
指标得分=指标分值×该指标权重
综合得分=∑指标得分
将综合评价得分与事先确定的最低分数比较或与其他建筑工程得分进行比较,来判断该建筑物的功能满足人们需要的程度,进而作为评估作价的主要依据之一。
例题:
1. 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
A: 逻辑判断评分法适用于功能逻辑关系明显可比的情况
B: 环比评分法适用于各个评价对象之间有明显的可比关系,能直接对比,并能准确地评定功能重要度比值的情况
C: 专家评议法是一种定量的评价方法
D: 对比求和评分法是一种综合评价法
E:功能系统评分法适用于评价指标体系构成复杂、指标之间有内在联系的情况
答案:ABE
2、在采用()计算建筑工程功能评价指标分值时,评价指标最高得分为3分。
A: 04法

B: 多比例评分法
C: 环比评分法
D: 01法
答案:A
3、在采用()计算建筑工程功能评价指标分值时,评价指标最高得分为10分。
A: 04法
B: 多比例评分法
C: 环比评分法
D: 01法
答案:B
三、建筑工程功能评价示例
现对某住宅建筑的功能进行评价。
(一)确定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人员对住宅的各种功能进行了定义、整理和评价分析,大家一致认为住宅功能分为适用、安全、美观和其他四方面功能。就适用功能而言,又可以具体分为平面布局、空间布置、采光通风和层高层数;就安全功能而言,可以具体分为牢固耐用、“三防”设施;就美观功能而言,可以具体分为建筑造型、室外装修、室内装饰;其他功能包括了环境协调、工程造价、其他配套完善。由此建立了功能评价指标体系。
(二)确定指标权重
经评价人员商讨,为了提高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决定采用功能系统评分法来分析确定各指标的权重。
1.上位指标权重值的确定。采用多比例评分法,分析及比较过程如表9—21。
2.下位指标权重值的确定,分析及计算过程如表9—22。
(三)确定指标分值
在指标打分的过程中,评价人员采用了简化的评价方法,将各评价指标的状态分为五个级别,根据评价对象的实际表现,选定各指标满足的区间,从而确定分值,指标打分结果如表9—23所示。
以上通过综合评价,建筑功能评价综合得分7.316分,大宇6分,满足要求。

会计          更多信息请访问:育路网财会频道  


         希望与其他考生进行交流?点击进入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论坛>>>

 
评论】【加入收藏夹】【 】【打印】【关闭
 更多有关 财会 新闻:
 
·[复习指导建设工程财务评价与功能评价(2) ·[复习指导建设工程财务评价与功能评价(1)
·[模拟题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模拟试题(1) ·[复习指导2008年4月涉税风险提示
·[复习指导减税,避免农民为稳定粮价买单 ·[复习指导代开普通发票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复习指导税务辅导:六种税费计法 ·[复习指导税务辅导:火车运输发票项目抵扣
·[复习指导税务辅导: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模拟题2008年注册会计师会计每日一题(5
·[模拟题200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题 ·[模拟题2008年注册会计师财务管理每日一
·[模拟题2008年注册会计师审计每日一题(5 ·[模拟题200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每日一题(5
·[模拟题2008年注册会计师审计每日一题(5 ·[模拟题200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每日一题(5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课程搜索:
选择分类:
课程关键字:
课程 学校
 本周推荐课程
  从业资格类      推荐学校:八方永信学校
 ·会计从业资格取证培训课 ·会计全科安置就业/包分配
 ·会计从业资格培训课程 ·会计从业资格取证课程
  会计职称类      推荐学校:阳光会计学校
·会计初级职称考试班 ·会计初级职称培训课程
·会计中级职称培训课程 ·会计中级职称培训课程
  实际操作类     推荐学校人民大学培训学院
·会计主管培训辅导课程 ·会计普通进深培训课程
·电子口岸实操课程 ·会计实操培训课程
·出纳实操培训课程 ·财务软件培训课程
 中级会计职称集锦                    
·[复习指导建设工程财务评价与功能评价(2)
·[复习指导建设工程财务评价与功能评价(1)
·[模拟题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模拟试题(1)
·[真题2005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财务会计综合题
·[真题2005注册资产评估师建筑综合题
·[真题2005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机电综合题
·[真题2005年注册资产评估师经济法综合题
·[真题资产评估师2005年《资产评估学》考试
·[真题资产评估师2005年《资产评估学》考试
·[真题06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财务会计》
·[真题06年注册资产评估师《建筑工程评估基
·[真题06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机电设备评
·[复习指导《资产基础法》中各单项资产的评估方
·[考试大纲2007年注评《建筑工程评估基础》考试
·[考试大纲2007年注评《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考试
财会课程报名咨询电话:010-51268840/41

 

 

 
学员报名服务中心: 北京北三环西路32号恒润中心1806(交通位置图
咨询电话:北京- 010-51268840/41 传真:010-51418040 上海-021-64392659、64397431
育路网-中国新锐教育社区: 北京站 | 上海站 | 郑州站| 武汉站
本站法律顾问: 邱清荣律师
北京育路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京ICP备05012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