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统计局与省发改委等六个部门联合发文,建立定期报送拟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制度,完善部门拟建项目信息互通联动机制。 制度规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逐级按月上报已办结的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施工许可等事项的相关信息。省直各相关部门负责本系统拟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相关信息按月报送省统计局,经省统计局汇总后,定期对投资项目信息进行分析,向省政府提出针对性的工作建议。 制度建立,为全省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掌握投资项目信息情况,从根本上解决投资体制改革后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情况难掌握,基层统计基础不牢靠的问题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为提高基层统计人员工作效率,从源头上强化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础,确保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客观、真实、可靠,更好地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统计优质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制度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相关制度,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项目信息报送工作,并确定一名联络员。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填报、按时报送报表,并确保报表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省将适时组织对有关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于瞒报、漏报、不报及越权审批等问题,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 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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