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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1997年硕士入学考试综合课(民法.民诉.国际私法)试题

来源: 时间:2007-06-07 11:59:24

  一、名词解释

  复代理

  承包经营权

  著作权主体

  无限责任

  当事人

  民事诉讼中断

  期间

  意思自治原则

  布斯塔曼特法典

  合同准据法

  二、简答题

  1.监护人有哪些权利,义务和职责

  2.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关于行为人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对形式的采用,<民法通则>是如何规定的,你对这一规定的含义如何理解

  3.简述诉讼上的法律事实

  4.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中所指的其他组织的概念的特点和种类

  5.先予执行于财产保全的区别

  6.简要说明国籍于住所在国际私法中的作用及意义

  7.什么是法院处理涉外民事案件中的——(因看不清楚下次补上,呵呵),一般应如何处理

  8.有一中国女生去英国留学,该女生的堂兄一直在英国定居经商,并已取得英国国籍。堂兄妹俩虽分属英中两国国籍,但彼此急欲为婚,根据中国法律,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而英国法并不禁止堂兄妹之间结婚,如果该堂兄妹二人在英国伦敦,依照当地法定仪式举行婚礼,问这种婚姻在中国法律是否有效,为什么

  三、论述题

  试述分割共有财产的各种方法以及关于其中每种方法的具体运用情况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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