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生计划,我院部分专业可以接收调剂。请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尽快与我院联系。
一、接收调剂专业
学术学位类:财政学专业
二、调剂要求:
专业学位类:税务专业
1.分数: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A类线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待公布)。
2.专业:财政学专业接收第一志愿为经济类专业的学术学位考生;税务专业硕士接收第一志愿为经济类专业和管理类专业(不含管理类专硕)的考生。
三、联系方式
电话:13624308489(张老师)13019201180(夏老师)18943982106(马老师)
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填写《税务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记表并发送电子邮件至学院邮箱(shuiwuxi@126.com),进行预登记。
相关推荐:

欢迎关注研究生微信公众号
特别声明: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
25人觉得有用
21
2017.02
华侨大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通知发布......
21
2017.02
哈尔滨理工大学岳红彦教授课题组考研调剂信息发布......
21
2017.02
东北农业大学物联网工程考研调剂信息发布......
21
2017.02
武汉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发布......
21
2017.02
山东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发布......
21
2017.02
宁波大学旅游管理(中法合作)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