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根据上级要求,学校成立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领导小组,);各学院成立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领导小组);各学院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成立由5人以上专家(副高以上职称)组成的复试小组,学科负责人为组长。
三、复试
1.基本要求
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复试执行全国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合格生源较多的学科、专业可适当加以提高。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专科毕业生或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和跨学科考生(由各学院认定并报研究生处备案),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见招生简章)。笔试时间每门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
2.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相关证件,包括: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2)3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并领取体检表、复试情况表和外语口试表。表格填写时,专业和学院填写复试专业及所在学院,准考证号填写准考证上的考生编号;
(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上述材料考生复试报到时到研究生处交验有关证书的原件并留存一份复印件,到各学院报到时,由学院再次查验原件并存一份复印件。
资格审查时将核对考生的学历证号和学位证号(应届生核对学生证号)、身份证号、复试专业科目、加试科目,这些信息将上报教育部,上报后不得改动。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3. 实施办法
参加复试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应届生同时带学生证)入场。发现有替考者,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1)实行差额复试。由各招生学院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20% 的比例组织生源进行复试。
(2)复试含以下三部分:
①外国语水平复试
外国语(包括英语、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的二外)水平复试含笔试和口语测试,共100分,其中笔试(含听力)占90分,口语测试占10分。外语笔试、口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各学院配合。
②专业基础复试
专业基础复试含笔试和面试,总计100分,按7:3比例确定。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各学院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命题,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试。专业面试由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招生学院自行组织。
③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由各招生学院党总支负责,考核的原则是实事求是。考核方法:在专业面试后,通过与考生交谈、质询和观察等方式了解考生思想品德情况,并填写复试基本情况表。
4. 复试日程安排
复试名单确定后将在我校网站上发布。具体复试日程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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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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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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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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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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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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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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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研究生处资格审查,到报考学院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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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各招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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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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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周六)上午8: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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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含听力)、日语、法语、俄语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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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楼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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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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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下午3: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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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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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楼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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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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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周日)上午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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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日、法、俄语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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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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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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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周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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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面试、思想品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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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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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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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周日)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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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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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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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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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周一)上午
7: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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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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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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