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2号)、《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研究生院研招【2011】16号《关于做好2011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1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保证研究生选拨质量、培养拨尖创新人才,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招生计划:科学学位10人(含推免生6人),专业学位10人(含推免生1人)。 
  三、复试分数线:科学学位:总分315分,其中英语 55分,政治50分,护理综合175分。 
  专业学位:总分300分,其中英语 50分,政治50分,护理综合170分。 
  四、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 
  时间:2011年3月25日(如有变动,另行电话通知)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东湖路115号 武汉大学HOPE护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2.复试:所有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否则不予录取。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时间:2011年3月25日(如有变动,另行电话通知) 
  下午 笔试、同等学力加试 
  2011年3月27日 面试 
  复试地点:武汉大学HOPE护理学院一楼会议室 
  3.公示结果: 
  结果将于复试结束一段时间后公示一周,届时请考生注意护理学院门前公告栏或登陆护理学院网站(http://nursing.whu.edu.cn)查询,若有异议请于公示一周内向护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    联系方式:027-68759710 陈老师 
  五、复试费用: 
  按武汉大学财务部有关规定,每位考生缴纳复试费100元。复试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复试小组组成及工作内容: 
  复试小组成员由对本专业知识熟悉且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的教师(应具备副教授或同等卫生技术以上职称)组成,另安排记录员1名现场记录,协助组长工作。 
  复试小组具体完成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的测试、评分、评语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给出评语及分数,汇总后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复试小组组长在复试记录表上提出:同意录取,建议调剂相关专业和不同意录取等意见并签名。 
  七、复试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复试采取口试为主的方式,重点考察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内容侧重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实践经验的考查。 
  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1小时,满分100分。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应参加加试,加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英语口语测试:考虑到护理学院外籍教授较多,将重点考查学生的对英语的理解及口语表达能力,考试时间5-10分钟,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临床思维能力、心理素质能力、培养潜力及创新能力等,考试时间10-15分钟,满分100分。由复试小组记录员详细记录综合面试经过,并要求复试小组给出详细评语并评分。 
  复试综合成绩核算:专业课成绩占30%,英语听力口语占30%、综合面试占40%。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八、成绩核算: 
  考生初试成绩占50%,复试综合成绩占50%。 
  总评成绩=初试×50%+复试综合成绩×50%。总评成绩是录取与否和获得基本奖学金的依据。 
  九、奖学金: 
  奖学金比例及使用按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系列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武汉大学文件,推免生一律享受基本奖学金和助研助学金。 
  十、调剂复试 
  1. 调剂原则 
  校内调剂:不接收校内调剂。 
  校外调剂:接受本专业调剂生。调剂生源的毕业和报考单位须均为“985”高校且初试成绩上国家及我院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凡需要调剂的考生,须以书面报告形式写出理由,经两个培养单  位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初录,并由研究生院招就处统一发放《调剂接收函》。 
  2.调剂生第一年不享受基本奖学金。 
  十一、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在复试阶段需到武汉大学校医院三门诊(武汉大学医学部内)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体检有疑问者入学前再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体检时间:2011年3月25日上午(凭复试通知单进行体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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