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考院表示,随着考试的临近,社会上不法分子也在利用考生考前紧张焦虑的心理,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活动,如利用互联网、小广告等兜售“考研试题”、“作弊工具”等,牟取非法利益。对于此类诈骗行为,考生应不听信、不购买、不传播、不使用。
省招考院表示,考试组织管理部门有权对作弊考生做出“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终止该科目考试,各科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违规情节严重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替考者将给予严肃处理,在校生可开除学籍,在职工作人员可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
另外,考生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将被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高校录取考生的重要参考依据。此外,省招考院提醒考生,要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考生要特别注意2007年研究生考试入场时间规定,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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