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参加复试的考生3月26日后上网打印复试通知书(网址: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复试时间从4月1日至10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详见复试通知。各学科专业一般按1:1.2的比例(个别学科专业可视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确定复试名单。确定复试名单的原则以及复试的方式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上查看或向报考学院咨询。 2、属于下列情况的考生,对应学科门类的复试分数线总分可降10分,单科可降5分。 ①工学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力学[0801]、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矿业工程[0819]、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 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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