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医科大学考研推荐免试招生简章已经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若本部分内容如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为促进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健康发展,鼓励本科生勤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同时,也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 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本要求
推免生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推荐标准要明确、统一,推荐程序要严谨、规范。推免生选拔要以学生前四(三)年的综合测评平均成绩为基础,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以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为指导,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推荐思想品德高、专业素质突出、具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科研能力的学生。
第二条 推免生申请条件
1.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2.忠于人民,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四(三)年的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排名不得低于本专业的前35%,必修课、限选课不得出现单科不及格,不得有重修课程;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第三条 报名手续
一、预报名
1.网上报名说明:所有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我校将所有符合要求考生信息发送至各复试点,由复试组根据考生情况结合本专业实际需求进行审核选拔,复试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过平台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复试并按时参加各专业复试。
2.报名网址及流程:登录以下网址后点击硕士推免报名系统,然后点击推免申请按钮进行注册,请详细阅读推免须知后点击确定按钮,在输入基本信息页面详细填写本人身份证号及密码等信息,填写完毕后使用身份证号及密码登录推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需上传支撑材料(学生证、身份证、年级或班级排名证明材料、六级证书、用于综合测评的成绩单、主要获奖证书等),所有支撑材料扫描后放入一个文件夹下,并对该文件夹进行压缩处理,压缩格式为.zip,上传成功后提交报名信息,等我校研究生院初审通过后可打印报名表。报名表及以上所有支撑材料复印件按照顺序左侧装订邮寄(邮寄方式:邮寄EMS,邮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件人:研招办,邮编:300070,9月20日之前邮寄出,以邮戳为准)。
报名结束后我校将报名数据发各复试组进行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后台发送复试通知,请接到复试通知考生按时参加我校各专业复试。
预报名时间为9月17日9:00-9月19日17:00,复试名单确定及复试预计在9月25日之前完成。
3.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实践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复试考生需要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当年有关规定执行。
4.我校学术型临床医学各专业及口腔医学(即:专业代码以1002、1003开头的专业)及所有专业学位招生专业不接收跨专业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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