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路教育网,权威招生服务平台
新东方在线

2016考研政治知识点总结之认识的本质及规律

来源:文都考研 时间:2015-02-22 09:30:30

  方法和技巧掌握得再高明,说到底还是要回到实实在在的知识点上来,从今天开始,我们会把2016考研政治每章节的基干知识和高频考点呈现给大家,便于各位便捷高效的复习。

  一、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就是实践观点。

  1.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主体和客体

  (1)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由主体、客体和中介构成。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是主体的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客观对象。中介是指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

  (2)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认识和被认识、改造和被改造、限定和超越的关系。

  (3)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包括以下环节:其一,确立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其二,实践主体按照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实际地作用于实践客体,通过一定的实践手段把实践方案变成实际的实践活动;其三,通过反馈和调节,使实践目的、手段和结果按一定方向运行。

  2.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1)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

  (2)实践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并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

  (3)实践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

  (4)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二、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1.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认识的不同回答:反映论和先验论

  (1)唯物主义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认为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

  (2)唯心主义坚持从思想、感觉到物。把认识看做是先于物质、先于实践的东西。其中主观唯心主义认为人的认识是主观自生的,是“内心反省”的结果,是心灵的自由创造物;而客观唯心主义认为人的认识是上帝的启示或绝对精神的产物。

  2.辩证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对认识的不同回答

  (1)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即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认识论,把人的认识看成是消极地、被动地反映和接受外界对象,是直观、被动的反映论。它有两个严重缺陷:其一,不了解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其二,不了解认识的辩证性质。

  (2)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的严重缺陷,把实践的观点引入了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因而是以实践观点和辩证观点为特征的反映论。

结束

特别声明: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

有用

25人觉得有用

阅读全文

2019考研VIP资料免费领取

【隐私保障】

育路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相关文章推荐
您可能感兴趣
为什么要报考研辅导班? 如何选择考研辅导班? 考研辅导班哪个好? 哪些北京考研辅导班靠谱? 2019考研辅导班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