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称“推荐免试生”)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工作,特就相关问题要求如下: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对推荐免试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其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的考查。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条件:
(一)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研究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国家和社会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国家“211工程”建设重点大学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具备良好的可作为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
4. 大学本科三年成绩优秀;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或参加英语六级新题型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者);外语类专业第二外语考试成绩优良(80分以上者);
5.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6. 申请者在现就读大学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
1. 本人不自愿;
2. 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3. 主干课程有补考或因考试不及格而重修(含补考或重修通过);
4. 身体有严重疾病,不能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
5. 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的专业:
接收推荐免试生的专业范围主要为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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