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部分录取新生需要要提供人事档案、户口、组织关系调往地址,特提前公告。
一、医学院
1、人事档案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或学习档案)均需邮寄到学校(注:定向、委培生不必转移档案)。
寄送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东1楼304室,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徐老师收。邮编:200025(个人送档案一律不接收)。
2、户口迁移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和自筹的非上海生源户口迁入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入学报到时凭入学通知书办理。)
(2)录取类别为定向、委培以及上海生源的新生户口不迁入学校。
3、党员组织关系
(1)非上海生源党员,其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当地县级及县级以上党委或市委或省(直辖市)教育工作党委组织部门等(非本科高校)开至中共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入学报到时,交由医学院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
(2)上海生源党员,其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开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党委组织部,入学报到时,交由医学院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交大医学院应届生党员无需开具介绍信,由学校统一办理)。
注:上海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项目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及党员组织关系请与录取的培训医院联系。
二、校本部
(一)人事档案
寄送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处学生档案室,邮编:200240
(除机要寄送以外的任何递送方式,档案室一律不接收!)
新生查询档案到达一律在人力资源处主页信息公开中查询,档案室不受理电话查询。
截止时间:2013年8月20日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文件规定,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接受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和健康状况等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政审不合格者的档案退回原保管单位。应届本科毕业生因故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不予录取,档案不必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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