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使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 期间不得涂改。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注意事项:(1)本报考点接收考生类型:Ⅰ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Ⅱ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 (2)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3)本报考点工作联系电话:0552-4041675;0552-404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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