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报名地点:
1.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3.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4.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时间:2013年4月13日至14日
复试地点、时间:
地点:由招生单位确定
时间:2013年6月5日之前
一、报名
(一)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1.公费全日制研究生。
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免交学费并享有学校奖学金。
2.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
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交纳学费。
(三)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还报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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