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3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380人。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预计数,仅供参考,具体名额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三、招生类别: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硕士生、定向硕士生,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生及自筹经费硕士生。
1. 非定向生由国家财政拨款培养,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属本市居民户口不转)、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 定向生由国家财政拨款培养,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录取时定向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3. 委托培养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录取时委培单位与我校签订委培协议,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
4. 自筹经费生需自己承担全部培养经费,档案、人事、户口(属本市居民户口不转)、工资关系可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四、推荐免试生是指在原学校获推荐免试资格并且经我校面试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特别声明: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
25人觉得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