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保险专业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 
(免试入学,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经济学硕士学位)
	    创建于1950年的中国人民大学财政信用系,是中国人民大学最早设立的八大系之一,在此基础上1997年组建成立了财政金融学院。财政金融学院汇集了我国财政和金融学科领域的著名学者。他们中既有黄达、陈共、王传纶、周升业等国内外知名的我国财政金融学界的元老,又有陈雨露、吴晓求、郭庆旺、赵锡军、任淮秀、汪昌云、朱青等青年学术带头人和海外学成归来的学者。 
     财政金融学院坚持融贯中西的学科发展方向,加强与国际学术界的交流合作,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哥伦比亚大学、英国剑桥大学、日本一桥大学和庆应大学等著名的学府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与交流关系,罗伯特·蒙代尔、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弗雷德里克·米什金、哈维·罗森、本杰明·弗里德曼、兹维·博迪、麦金农、费尔普斯等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和国际知名学者先后应邀到学院发表学术讲演。财政金融学院还设立了以著名经济学家黄达教授和199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欧元之父”蒙代尔教授共同冠名的“黄达-蒙代尔经济学讲座”,该讲座正在成为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学术交流平台;随后设立的“黄达-蒙代尔经济学奖”已经成为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的经济学奖项。财政金融学院还在全国率先启动与美国顶尖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共同培训研究生的“经济政策与财政金融管理(PEFPM)”学位项目,采用与国际接轨的课程体系,为培养外向型的高级财政金融人才做出积极探索。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举办金融保险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进修专业及方向:金融保险专业 严格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
2017年财政金融学院金融保险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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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 业 | 金融:保险 | ||
| 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分 | 主考单位 | |
| 题库考试课程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2 | 研究生院 | |
| 西方经济学 | 3 | 研究生院 | ||
| 货币银行学 | 3 | 研究生院 | ||
| 财政经济学 | 3 | 研究生院 | ||
| 非题库考试课程 |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 3 | 财金学院 | |
| 国际经济学 | 3 | 财金学院 | ||
| 金融保险理论 | 2 | 财金学院 | ||
| 金融保险实务 | 2 | 财金学院 | ||
| 金融保险法规 | 2 | 财金学院 | ||
| 保险资金运行 | 2 | 财金学院 | ||
| 保险核保理赔 | 2 | 财金学院 | ||
| 高级公司财务 | 2 | 财金学院 | ||
| 计量金融学 | 3 | 财金学院 | ||
| 专业外语 | 3 | 财金学院 | ||
| 总学分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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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  | 外语水平考试 | 
 | 省(市)学位办 | |
| 综合水平考试 | 
 | 省(市)学位办 | ||
| 补修 | 非经济学学士学位者补修① 货币银行学 ② 保险学 | |||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者,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达到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者均可报名参加。
	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报名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2、获得学士学位后,如工作不满3年,可以先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习和进修班的考试,满3年后,申请参加学位课程的考试。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2、报名手续: 
① 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研修班报名登记表;报名表下载
② 本人最后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 本人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在报名时由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凭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初审,资格审查通过后,发给研修通知书;在报到时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由上级单位复审。
六、进修时间:2017年-2019年(教学两年) 开课时间:2017年正在招生,6月开学 请抓紧时间登记报名
	七、教学方法: 
进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为学员指定教材,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以利于自学。面授主要安排在每周六、周日或其它业余时间。每门课程进行考试式考核。
八、颁发进修证书:完成进修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发给研修证书。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九、收费标准: 
四年有效期(教学两年)学费每人32000元,书费每人700元,学业结束多退少补。学费一次交清。研修班正式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一律不转专业、不退学费。书费、资料费自理。 
申请硕士学位和参加论文答辩按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2008年1月18日《收费制度的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10-51268840 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