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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 各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和培训,为促进就业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的指示精神,规定今后企业培训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将获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优秀技能人才(高级技师)证明,是晋升求职的必备条件,并载入个人档案,与薪酬挂钩;
可获免税政府津贴、工作满5年可申请户口落户北京、每月涨退休金等方面政策奖励;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证书实行统一编号,全国通用,终身有效。
适合对象:
1、各企业负责人力资源、培训、培训管理以及质量管理保证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副总监,培训经理、副经理,培训教师,培训管理人员;2、各企业培训中心(处、部)主任,培训管理负责人,培训教师,培训管理人员;3、各管理干部学院(教育中心、党校)的院长、主任,培训主管,培训教师,培训管理人员;培训主管、专(兼)职培训师、大中专院校教师、中高层管理者、技术人员、从事和准备从事企业培训的人员。4、具有2-3年从事培训管理工作经历或从事教学讲课经历;5、个人具备以上条件,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打算从事培训师职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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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企业培训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
企业培训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
培训内容 |
如何制定培训总体规划;如何开发培训项目、课程和教材;如何评价培训项目和教师资格,如何进行岗位职务描述和人员素质测评;讲授现代的培训技术与手段,提高教学组织与实施的管理水平。 |
申报条件 |
1、本科学历+1年实习期 2、大专学历+3年本职业工作经验证明 |
1、持有助理企业培训师证书+4年以上工作经验 2、硕士学历+3年本职业工作经验证明 3、本科学历+5年本职业工作经验证明 |
收费标准 |
1480元(含培训费、教材、资料、串讲及考试和证书费) |
2480元(含培训费、教材、资料、串讲及考试和证书费) |
开课时间 |
周末上课 |
周末上课 |
考试时间 |
每年5月、11月 |
每年5月、11月 |
团体培训可根据企业特殊要求安排时间、地点,更可获得团体优惠 考点授课
证书样本:
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单位工作证明复印件各两张;4张两寸免冠照片;填写《职业资格
培训和考试报名登记表》。
联系人:唐老师、巩老师
联系电话:010-51294794
报名地址:北京北三环西路32号恒润国际大厦18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