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在职申请经济学硕士学位
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山东财经大学坐落在山东省省会济南市,是财政部、教育部、山东省共建高校,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财经特色鲜明、综合实力突出,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普通高等财经院校。
学校于2011年7月4日由原山东经济学院和原山东财政学院合并组建而成。2012年6月9日,山东财经大学正式揭牌成立。2013年7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我校教学资源丰富,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939人,教授、副教授966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1675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589人。教师中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5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2人,博士生导师46人。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涵盖7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为了充分发挥高校服务社会的功能,山东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决定开办在职申请经济学硕士(金融学专业、保险学专业)高级研修班。高级研修班为非学历教育,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获得硕士学位。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有一定工作经验的银行、证券、基金、保险、期货以及其他相关专业从业人员均可报名。
(三)经审核合格,免试入学。
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学员,可以在通过全国统考和论文答辩后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具有大专学历的学员,不能申请硕士学位,只颁发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
二、专业方向
专业方向为两个:金融学、保险学。
三、教学管理
课程学习阶段的课程设置按照全日制在校生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设置,由教学经验丰富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导师授课。教学形式采取视频讲授方式进行授课。
(一)结业考试:课程学习阶段(一年半)。从研究生教育培养和在职人员不脱产学习的实际出发,学员通过参加课程设置方案中规定的公共课和专业课课程的学习。各学期末举行本学期所开设课程的期末考试,课程考试成绩由学院统计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录入存档管理,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
(二)两门全国统考课考试:
1、外国语和经济类综合课,由教育部统一组织,五月份考试;
2、学士学位满3年,且获得课程班结业证后方可申请考试;
3、考试通过后,按要求提交学位论文,并进行答辩;
4、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我校将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的经济学硕士学位证书。
四、课程设置: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共开设学位公共课、专业课等相关课程。我院参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实施教学计划。
山东财经大学在职申请经济学硕士高级研修班课程设置:
公共课 |
专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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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专业 |
保险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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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2、西方经济学 3、国际经济学 4、财政学 5、货币银行学 6、英语 |
1、国际金融学 2、金融市场学 3、财务管理 4、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风险 5、投资银行学 6、证券投资学 7、保险学 |
1、风险管理学 2、保险市场与监管 3、保险投资学 4、人身保险 5、财产保险 6、保险法 7、保险学 |
课程类型及科目数量:学位公共课6门;学位专业课课:7门。
五、收费标准
学制两年(授课一年半,论文半年),不脱产学习,周末授课,每月1次。根据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和学校规定收取,分两次交纳:
(一)课程班学费10000元/人(校本部上课学员),书费及资料费600元/人。
(二)学位申请费7000元/人(含申请学位论文开题、写作指导及答辩费;论文统一印刷费等另行收费)。申请学位报名考试时一次性缴纳。
六、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填写在职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二)交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2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三)交同一底版两寸彩色照片4张、一寸彩色照片8张。
(四)学员注册缴费后,因故不能参加学习,则视作自动退学,按相关规定不退费用;学位论文开题后,因故不能完成论文撰写等事项,则视作自动放弃学位申请,按相关规定不退费用。
(五)开班时间:春季班和秋季班(视学员实际学习情况,结合我校具体安排适度调整开班时间)。
联系电话:010-51268840 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