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法学硕士学位课程班
中南民族大学是一所直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坐落于白云黄鹤的故乡 -- 武汉南湖之滨。学校前身为中南民族学院,创建于 1951 年, 2002 年 3 月更名为中南民族大学。学校占地 1 , 446 亩,现代化校舍面积近 70 万平米,校园内绿树成荫、花香四季,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现代建筑鳞次栉比、错落有致,湖光山色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校园环境清幽秀雅。学校馆藏图书 237.6 万册,拥有全国高校第一家民族学博物馆。 2006 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荣获博士学位授予权。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经湖北省学位办批准,我院面向全国举办法学硕士专业课程进修班并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报考对象:
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可报考经济法专业课程;
各级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管理及相关工作的在职人员可报考经济管理专业课程。
注:其他特殊情况者可提前进行说明。
一、申请《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的条件
1 、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大专学历,且在毕业后工作五年以上(均含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时间)。 ( 注:部分党政企事业单位优秀工作人员可适当放宽录取条件 )
2 、 参加我院举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经考试成绩合格。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颁发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二、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
1 、 凡获得学士学位,工作 2 年以上(在申请硕士学位以前必须取得学士学位)。
2 、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须参加院校组织的加考课程,课程考试全部合格者,按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
3 、参加我院举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经考试成绩合格,获得《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4 、通过参加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5 、参加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申请我院法学硕士学位(民族学专业)不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6 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审查通过后,在我院教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答辩。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授予国家承认的法学或历史学硕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三、课程设置及教学形式
1 、 课程设置
( 1 )经济法专业课程班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硕士生第一外国语》、《马克思经典著作选读》、《法理学》、《法学方法论》、《民商法总论》、《经济法基础理论》、《知识产权法专题》等
( 2 )经济管理专业课程班
参见课程设置表
2 、教学形式
所有课程按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采取集中讲授和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法。对于武汉市的学生,面授集中在星期六、日进行。对于武汉市外的学生,面授每年安排两个月(分两次)在本校或指定地点集中进行。
3 、学习年限
在职学习 12 个月 -18 个月。
四、报名录取
1、报名时间:常年滚动招生报名。
2、报名手续:
凭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单位介绍信报名;交本人近期登记照1寸和2寸各 8 张(蓝底),身份证、学位(学历)证及有关材料复印件一份。 凭初审合格单办理缴费、注册手续,填写《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课程班学员登记表》。
3、审核与录取
经审核后,择优录取。
4、报名方式: 可电话报名,也可以现场报名。
5 .学习费用:报考硕士学位课程班学费为 45000 元人民币 / 人;只报考专业课程进修班学费为 18000 元。
6 .交费流程:确定报名者经审核合格后向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交纳第一阶段课程学费 10000 元整;录取后的学员,按简章收费情况一次性交纳完毕,院校开具课程学费发票,不含考前培训费。
开户名称 : 中南民族大学 开户行名称 : 农行民院办
帐号 :039201040000357 汇款信息请注明 : 学生姓名及学院和报考专业
联系电话:010-51268840 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