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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
| ·持人力资源证书+3年工作经验; |
| ·博士学位+3年工作经验; |
| ·硕士学位+6年工作经验; |
| ·学士学位+9年工作经验; |
| (注;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均可) |
| (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
| ·大学学历+5年工作经验; |
| ·大专学历+8年工作经验; |
| ·高中学历+10年工作经验; |
| (注;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均可) |
| (三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
| ·大学学历+1年工作经验; |
| ·大专学历+3年工作经验; |
| ·高中学历+10年工作经验; |
| (注;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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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须知 |
| 1. 免冠一寸、二寸蓝底同版同底 |
| 照片各3张; |
| 2. 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 |
| 3. 工作单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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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规划 招聘与配置 培训与开发 绩效管理 薪酬福利管理 劳动关系管理 |
| 劳动法 劳动经济学 现代企业管理 管理心理与组织行为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职业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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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管理与协调,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的角色,劳动法,培训体系的建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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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程: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基础知识)
高级(人力资源师主修):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一级)
二级(人力资源师主修):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二级)
三级(助理人力师主修):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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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人力资源师主修):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指南
二级(人力资源师主修):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指南
三级(助理人力师主修):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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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教材,统一大纲,统一试卷。学员通过规定课程的学习,且考试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作为持证上岗﹑应聘﹑晋升﹑绩效考核的依据,可作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全国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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