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2009年音乐学、表演、舞蹈学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与办法:
符合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报考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时须持:
1、艺术类专业报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正面同一底片的一寸彩色照片五张。
二、招生计划
专 业 | 方 向 | 人 数 | |
音乐学(师范) | 120人 | ||
表 演 | 声乐 |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 0~5人 |
钢琴 | 0~5人 | ||
民族乐器 | 阮、琵琶、柳琴、扬琴、唢呐、笙、二胡、竹笛、古筝、 民族打击乐 | 0~10人 | |
西洋乐器 | 木管、铜管 | 0~10人 | |
弦乐、萨克斯、打击乐 | 0~10人 | ||
音乐文化学 | 0~30人 | ||
舞蹈学 | 50人 | ||
三、报名考试:
1、 音乐学
(1)报名时间:3月9日~10日
(2)初试时间:3月10日~11日(初试结束后,学校公布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办理复试手续并进行复试)
(3)初试内容:演唱声乐作品一首,演奏钢琴曲一首或演奏其它器乐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4)复试内容:a、演唱声乐作品两首,演奏钢琴曲一首或演奏其它器乐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b、视唱练耳
(5)报名、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注: 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2、表演
(1)报名时间:3月9日~10日
(2)初试时间:3月10日~11日(初试结束后,学校公布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办理复试手续并进行复试)
(3)初试内容:演唱声乐作品一首,或演奏键盘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或演奏器乐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4)复试内容:a、演唱声乐作品两首,或演奏键盘作品两首(练习曲、乐曲均可,必须有一首复调作品),或演奏器乐作品两首(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b、视唱练耳;c、笔试(音乐文化学方向考生)
(5)报名、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注: 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3、舞蹈学:
(1)报名时间:3月2日
(2)考试时间:3月3日~4日
(3)考试内容:基本功、形体测试、剧目表演(限5分钟以内,自备服装及道具)
(4)报名、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四、文化课考试: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六、录取: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
七、咨询方式
八、重要提示: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省招办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和录取要求。
陕西师范大学2009年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与办法
符合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且年龄不超过25周岁,校正视力在5.0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报考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考试。报考时须持: 1.身份证、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同一底片的一寸彩色照片五张。
二、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40人
广播电视编导:50人
三、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播音与主持艺术 报名时间:3月17日~18日 初试时间:3月18日~19日(初试结束后,学校公布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办理复试手续并进行复试)。
2、广播电视编导 报名时间:3月17日~18日 考试时间:3月18日~21日(21日笔试)
3、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四、考试内容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初试:朗读指定稿件
复试:①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讲稿,评述限3分钟以内); ②朗读自备文学作品(限2分钟以内); ③笔试:文学、文化、文艺基本知识,影视作品评析(写作)。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分初、复试):
(1)笔试:文学、文化、文艺基本知识,影视作品评析(写作);
(2)面试:编讲故事、综合素质考察。
五、文化课考试: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科或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七、录取: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
八、重要提示: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省招办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和录取要求。
(责任编辑:王晓冬)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