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路高考网,提供查院校、选专业、填志愿,高考择校路线规划服务
微信小程序
高校招生小程序

快速择校

微信公众号
高校招生公众号

政策解读

010-51291557

客服热线 : 8:00-20:00

福建“三侨子女”高考最多可享30分照顾

2008-04-30 09:48:39 来源:

今年我省对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即:三侨子女)参加2008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继续实行适当照顾的政策。即“三侨子女”考生可享受20分的加分照顾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华侨大学预科班可享受再加10分的照顾。

据介绍,对今年高考“三侨子女”考生身份认定,国务院侨办专门作出明确要求,“华侨”是指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所谓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含5年)以上合法拘留资格,并在国外居住,视同定居。出国留学生(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因公出国人员(包括劳务人员)在外工作不被视同定居。此外,与华侨、归侨具有7年以上抚养关系且在申请身份认定时仍保持抚养关系的,可认定“三侨子女”身份。

各地办理“三侨子女”身份证明工作期限都有具体规定,若逾期办理,一律无效。参加今年高考的“三侨子女”考生其身份证明需先经过其户口所在地县(区)外侨办初审后,再由设区市外侨办统一办理。根据省侨办规定,“三侨子女”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涉外工作,应高度重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符合条件的“三侨子女”考生名单需在所属设区市报纸或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享受加分照顾。

  (责任编辑:王晓冬)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高考专业报名咨询
  • 意向专业:
  • 学生姓名:
  • 联系电话:
  • 出生日期:
  • 您的问题:
  • 《隐私保障》

高考低分择校动态

免费咨询

在线咨询
录取几率测评
扫码关注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
010-5129155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