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07高考优录政策 优录生须公示父母单位
省招办称,2007年的优录证明材料申报审核工作,提前调整到与高考报名同期进行。
省教育厅强调,对经审核后可加分投档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层层公示。首先由中学在校内公示一周(社会考生由县(市、区)招办公示),无异议后才能上报县(市、区)招办。县(市、区)、市(州)招办要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才能上报省招办。
省招办将全省加分投档考生名单集中在湖北招生信息网(zsxx.e21.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可向省招办举报,经核实后取消不符合条件考生的加分投档资格。公示期满后,再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当年普通高校录取资格。
(责任编辑:yu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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