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06年高教自考英语(二)调整为选考
2006-06-02 23:18:00
来源:生活日报(哈尔滨)
记者从济南市自考办获悉,山东省高教自考各本科专业英语(二)课程调整为选考课,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自愿选考。不选考英语(二)课程的考生,将不授予学士学位。
据了解,自考各本科专业考生如不选考英语(二)课程,须加考其他课程(不少于14学分),加考课程可从本专业计划制定的选考课程中选考,也可从已开考的其他专业中选考未考的课程。
据了解,自考各本科专业考生如不选考英语(二)课程,须加考其他课程(不少于14学分),加考课程可从本专业计划制定的选考课程中选考,也可从已开考的其他专业中选考未考的课程。
(责任编辑:yu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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