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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06年高考评卷工作实施细则公布

2006-05-29 15:10:27 来源:三晋都市报

    本报讯(首席记者 黄泽雨)26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布了我省今年高考评卷工作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规定,今年我省高考评卷仍实行分科设点、分别评阅的办法。主观题试卷由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负责评阅,客观题试卷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成立客观题试卷评卷组。
  据了解,今年高考语文和外语作文答卷将由两名教师分别单独评阅,具体评阅办法为,将作文评卷教师分A、B两大组,进行大循环,A、B两大组内各设若干评卷小组,评阅时评卷教师先在该试卷的《作文评分表》上填写试卷的编号和试卷序号。评阅完一份试卷的作文后,在该试卷评分表上对应的试卷序号栏内填写得分并签名,同时在试卷封面规定位置签名。A组或B组将整本试卷全部评阅结束后,评卷组将试卷和得分表一并移交对应的另一组,再进行评卷,当试卷和A、B两大评卷组的评分表收齐后,将两表平均分算出写到得分栏中。语文作文同一试卷评分分值差在8分以上(含8分),外语作文同一试卷评分分值差在5分以上(含5分),将在评分表中和对应的作文题首标注仲裁标记,交仲裁组处理。

 

  (责任编辑:yuxue)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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