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5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招生公告
根据中组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25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政治〔2025〕173号)精神,新疆警察学院2025年计划在我省招收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3名,以上招生计划为我省公安机关定向招录培养计划。
一、招收范围和条件
此次招收专业及培养院校为: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3人(须选考历史和政治的男生2人,须选考物理和政治的男生1人),限户籍在福建省范围内、在福建省报名并参加高考的生源报考。
志愿报考公安院校并从事人民警察职业,符合公安院校招生条件和公安机关涉密要害职位录用人民警察政治条件的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2003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汉族2025年高中毕业生,不存在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回避情形。
二、招考办法
(一)报考
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应在本科提前批第一个院校志愿中填报新疆警察学院,并在该院校的第一个专业志愿中填报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
(二)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以及公安机关涉密要害职位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
1.考生应先下载打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附件1),到所就读高中参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考生下载打印《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附件2),逐项如实填写考生基本信息、“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受处分或者违法犯罪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栏目后,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和个人身份证件,于7月1日前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接受考察。
3.县级公安机关为政治考察实施机关。公安机关派出所结合考生提交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采取网上核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对考生填报的上述信息和“考生本人”“考生家庭成员”等具体考察情形逐项进行核实、考察,并经负责人签字,盖派出所公章用信封密封后提交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
4.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及时组织政保、治安(户政)、刑侦、网安、法制、出入境、科通等相关警种部门,对考生《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进行认真审查。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综合派出所及各有关警种部门的核查意见,作出政治考察“合格”或“不合格”意见,由负责同志签字、实施机关盖章并用信封密封后提交至设区市公安局政治部审核。
5.各设区市公安局政治部对提交的《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认真审核把关,提出政治考察审核意见,由负责同志签字、审核机关盖章,用信封密封后通知考生领取带到招生体检现场交给工作人员。
6.省公安厅政治部综合县、市公安机关考察意见和审核意见,作出政治考察结论。
(三)招生体检、体能测评及公务员录用考试
招生体检、体能测评按照《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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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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