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省艺术类统考舞蹈类专业具体安排
2018年四川省艺术类统考舞蹈类专业具体安排
一、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科目、范围、分值
舞蹈类专业(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
①面试[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
②基本功测试(A.柔韧 B.旋转 C.弹跳 D.技巧展示);
③艺术素质(A.摹仿 B.即兴表演);
④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限单曲CD)]。
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二)专业考试日程安排
2017年12月5日至15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专业面试科目考试实行分组定时按顺序进行,考生本人的专业准考证上已排定了考生所参加的各个专业面试科目考试点名时间和顺序,不按专业准考证上规定的点名时间和顺序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科目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再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结束前30分钟内,方可交卷离场。考场规则等详见考点公布的“考生须知”。
3.对于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以及各种违规行为的考生,考务办公室将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考生将取消当次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阶段、各科成绩,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对实施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等严重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报请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停考处罚。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的行为,考务办公室将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二、通知和查询专业成绩
本类统考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传送到各市州招考办,考生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于2018年1月15日至16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2018年1月17日至18日17:00,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四川省戏剧影视舞蹈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三、文化考试
报考普通高校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本科和高职(专科)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考生不得参加全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命题的文化考试。
四、政考、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五、其它事项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等专业,必须参加四川省舞蹈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且按艺术类政策招生的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专业,也必须参加四川省舞蹈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责任编辑:刘洋)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