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舞蹈表演专业介绍
广西艺术学院坐落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濒临风景秀丽的南湖公园。是全国省属六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广西的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性本科普通高等艺术学院,在本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校园总占地面积10.74万㎡,学院所属的桂林教学区位于“山水甲天下”的桂林市。
舞蹈表演 (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舞蹈表演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中小学从事舞蹈表演和教学的应用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按芭蕾舞、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拉丁舞等不同专业方向,主要学习与规定专业方向舞蹈表演相关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舞蹈表演专业方向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其相应专业方向所规定的在舞蹈表演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规定专业方向舞蹈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1.掌握规定专业方向舞蹈舞台表演的身体技能;
3.具有规定专业方向相关舞蹈表演、舞蹈教育和舞蹈编创的基本能力;
4.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较强的审美感受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
5.熟悉有关文艺的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主干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核心课程:规定专业方向舞蹈的基本功训练、剧目排练、教学法、动作分析与编舞、教学组合、表演实践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教学实践:主要是剧目排练、舞台表演实践、舞蹈教学实践、毕业实习(含毕业供需展示)和毕业论文等;
2.社会实践:艺术采风、公益汇演、志愿者活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责任编辑:赵华)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