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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2)

2017-07-07 09:07:35 来源: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

  三、录取批次与时间安排

  我省的招生录取工作分六批进行,各批次录取的院校和时间安排如下:

  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含武警);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边防管理等专业;其他院校,包括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免费师范专业、免费医学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航海专业;外省院校(不包含独立学院和除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和武汉设计工程学院(部分专业)以外的民办本科院校)本科艺术专业和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的在湘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间为7月9日至11日。

  本科一批:重点本科院校和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其中,贫困专项计划(含二本院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单科成绩优秀考生录取时间为7月12日至17日,其他本科一批计划录取时间为7月18日至23日。

  本科二批: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院校、职高对口招生本科专业(免费师范专业除外))。录取时间为7月24日至30日。

  本科三批:本科独立学院(含独立学院的艺术、体育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2日至7日。

  专科提前批: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的公安专科专业;需要面试的航空乘务类专业;航海专科专业;教育部确定的30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专科艺术专业;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专业;省属专科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及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的邮政订单专业等。录取时间为8月10日至11日。

  高职专科批:其他有专科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含职高对口专科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12日至20日。

  各批次录取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四、主要工作流程及规则

  (一)招生计划调整

  1.正常投档前,招生院校核对在湘招生计划,如发现有误,须在本批次投档前与我院录取现场录取管理组联系。

  2.招生院校应在各批次、各科类录取结束前,根据超出预分计划录取的人数,将相应计划通过“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系统”调入我省,不能超计划录取。使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系统”调整计划的基本程序是:(1)调入计划程序:招生学校网上提交调入计划申请→打印学校计划调整单→有关领导签字→厅发展规划处备案→计划组将计划人工加入录取系统(紧急情况下,经领导批准,先按原则执行,再补办相关手续)。(2)调出计划程序:招生学校网上提交调出计划申请→打印学校调出计划调整单→有关领导签字→如同意,计划组从录取系统中扣除计划→网上提交审定意见(紧急情况下,经领导批准,先按原则执行,再补办相关手续)。

  3.在湘招生高校机动计划的使用必须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前完成,其中本科提前批艺术类机动计划的使用必须在本科二批投档前完成,过期不再受理招生院校追加的招生计划。

  (二)投档操作

  1.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由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一般不超过120%。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尽量降低志愿填报风险,我省要求在湘招生的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及高职专科批院校投档比例设置为105%以内(军事院校招生100%)。各招生院校(军事院校除外)可通过《信息交互平台》(网址https://wz.hneao.edu.cn),查看本校文理科类的生源预测统计信息(暂不提供本科提前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招生院校生源预测信息)、设置并提交投档比例,具体时间安排请查看附件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投档比例的,我省将按100%的比例投档。各批次征集志愿不再提交投档比例,我省将按100%的比例投档(本、专科提前批招生的外省艺术专业按有关规定投档)。

  2.按规则投档。一是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按对应志愿和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含学校提供的录取优惠分值)、及模拟投档线投档录取;二是单科成绩位于全省前万分之一的三本线以上的考生按对应志愿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三是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按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档录取,有关院校通过院校端将有关考生信息(考生号、姓名、拟录专业)以批件请求的方式提交省教育考试院端,同时使用系统功能打印调档考生名单,并将名单的打印件(须招生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传真至省教育考试院端,待我院审核投档后由院校下载阅档,决定是否录取;四是其它类型招生(含机动计划、定向就业计划、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民族预科班计划等)均实行按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即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学校调档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具体操作规程详见附件2)。

  (三)录取手续办理

  1.高校阅档,提交拟录、退名单。高校在规定时间下载、审阅投到本校的考生电子档案,并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退档的考生名单。对拟录取的考生必须确定预录取专业,对拟退档的考生应详细注明不能录取的原因,并按时上载拟录、退考生信息,等待省教育考试院确认。

  2.录退确认。我院录检人员根据招生政策和规定确认院校拟录、退名单。对没有注明退档原因或退档原因不真实或未按计划录取等情况将提出录检意见,招生院校在收到意见后要积极配合,及时做出符合政策规定的处理意见。今年我省对军事院校计划、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以及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平行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实行重新征集考生志愿的办法。因此,院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录退确认操作,超过操作时限未做录退确认操作的院校,其考生档案不论处于何种状态,一律不能再退档。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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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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