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

2017-06-17 18:48:29 来源: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章 学历证书和技能证书

  第十三条 学校培养适应现代社会所需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相应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并上报国家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第十四条 通过考试合格者后,颁发相关专业领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行业的从业资格证书。

  第七章 其它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后,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kmvtc.net;

  电子邮件:2835386189@qq.com;

  咨询电话:0871-6860402568607204

  传真:0871-68753472;

  监督电话:0871-68604013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推荐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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