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光华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公布(6)
6. 校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投档线,且具有我校相关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我校不设校考的省份,认可各省相关专业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在各省招生办按相关规定投档后,择优录取。
7.音乐表演、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
8.其它艺术类专业: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
9.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组织的专业加试并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后,首先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占招生计划数的20%(文化课成绩同分时,按照专业加试成绩排序);然后按专业加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占招生计划数的80%(专业加试成绩同分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cughc.net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路3555号
联系电话:0431-85552348、85552353
联系人:范老师、刘老师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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