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
三、深化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普通高校考生招生工作有序发展
(一)扩大平行志愿投档实施范围
1.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B段由“1+1”顺序志愿调整为平行志愿投档,实行段内平行,考生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本段征集志愿1次,征集志愿投档按照平行志愿模式进行。对有政审、面试要求的司法、公安(武警)类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由以前的本科提前批B段调整到A段,仍然以“1+1”顺序志愿模式投档。
2.本科提前批地方专项计划D段、精准扶贫专项E段、F段(层一:革命老区专项)均由“1+1”顺序志愿调整为平行志愿投档,实行段内平行,考生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本段征集志愿1次,征集志愿投档按照平行志愿模式进行。
(二)艺术体育类各批次所有志愿按“双上线”全部投档
调整艺术体育类本科一批和艺术类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投档方式,2017年艺术体育类所有批次的所有志愿投档原则改为:按志愿顺序一次性向招生院校投放相应志愿的所有“双上线”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根据其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减少和避免以往投档程序相对复杂,考生不易理解,与个别院校的录取原则不一致现象。
(三)艺术体育类征集志愿不再降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中关于“在录取期间各省(区、市)和高校不得为了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初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规定,从2017年开始,我省艺术体育类征集志愿时不再降分。
(四)取消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省级统一面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的规定和要求,2017年,我省取消了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专业省级统一面试,允许省内招收相关专业的本科院校组织校考。从2018年开始,我省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相关专业不再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试,不承认、不接受任何高校自行组织的面试成绩,统一执行普通文理科分数线录取,不再单独划定文化课分数线。继续招收相关专业的院校须在本校《招生章程》中对考生身体条件、仪容仪表等提出明确要求,并允许录入该专业但不符合相关培养要求的考生调整转换专业。
(五)高职(专科)批特殊类型段次投档分层次分模式实施
对高职(专科)批特殊类型段次(包括定向、直招士官、公安、空中乘务及有特殊要求的招生院校)招生计划,在不增加批次、段次及录取时间的前提下,2017年在高职(专科)批特殊类型段次内实行“分层次单列计划,分层次单报志愿,分层次按志愿投档”。即将本段内院校专业按计划性质类别分三个层次顺序设置,层一:定向计划(警犬技术、国内安全保卫)、农村医疗专项(专科);层二:公安、空中乘务、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及精准扶贫专项等计划;层三:直招士官计划。“层一”、“ 层二”实行“1+1”顺序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时,在高职(专科)参照线上面向合格考生征集1次;“层三”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考生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根据省军区征兵办规定比例向其提供军检名单,生源不足时,面向军检合格生源征集志愿1次。
(六)高职(专科)批不再组织补录
实行平行志愿后,考生志愿满足率较高,2017年高职(专科)批实施两次征集志愿后,不再另行组织补录。
四、从严治考治招,大力构建风清气正招考秩序
(一)严厉打击高科技舞弊行为
要狠抓打击考试作弊不放松,切实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的工作通知》(教学[2012]4号)、《关于严厉打击在国家教育考试中贩售作弊工具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行为的通知》(甘招委发[2011]15号)要求,强化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新形势下高科技和网络作弊特点,持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考试舞弊行为,保持对“助考”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把安全防护网络进一步织细织密。
(二)加强考生资格审核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要会同公安等部门,建立考生资格联合审核机制,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严肃查处利用随迁子女政策,通过非正常户口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加强各类专项计划、照顾加分考生资格审核,严防资格造假,确保上报信息真实准确、报名信息与专项计划资格信息前后一致,维护专项计划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县(区)招委会要监督体检医院严格执行体检政策,按规定内容对考生进行体检,按照要求规范填写体检结论,体检医院对考生体检结论的准确、真实、有效性负责。体检结束后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对体检表进行最终复核。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对我省报名数据进行重复报名和违规情况筛查结果,对不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加强高考违规查处力度
各地和高校要进一步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提出的30项招生工作禁令。省教育考试院不得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严防各高校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对高考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等造假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特殊类型招生试点高校,暂停或取消学校该特殊类型招生资格。对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考生的各种违规事实由省教育考试院客观记入其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
(四)坚持统一使用文具制度
考生参加考试时不携带文具,使用统一购置文具。文具的统一购置工作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统一使用文具的通知》(甘招办发[2011]77号)及其补充通知执行,各级招生机构要加强对文具采购工作的管理,严格按规定收费,保证文具质量。
(五)完善标准化考点管理和使用
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要配备专人加强标准化考点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和操作规范,完善应急指挥系统、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防控作弊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提升考试实时监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考试期间考场巡查力度,严控高科技违纪舞弊行为的发生。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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