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4)

2017-05-19 08:34:30 来源: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3、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⑴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录取未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⑵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⑶同等条件下,按照各省(市、区)文科和理科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报考专业,即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投档后,在“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原始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新生录取专业。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vcit.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路15号

  联系电话:0432-64649925 64644361

  联系人:孟老师、吕老师

  第十五条 本章程无特殊要求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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