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公布(3)
3、体艺类特长生奖学金
(1)体育类只奖励具有排球、篮球、足球专长的学生,凡被我院录取并于2014年1月1日以后获得省级以上团体比赛前三名或具有二级以上运动员资格证书者,学院给予奖励三年学费;
(2)艺术类只奖励具有声乐、舞蹈及器乐专长的学生,凡被我院录取并获得省级以上独唱、独舞和独奏比赛前三名或一等奖者学院给予奖励三年学费。
以上2和3项不重复奖励,以考生获得的最高奖励为准。
(九)设立新生助学金
1、按规定选拔进入“思源学子圆梦工程”项目班的海南思源高中海南户籍毕业生,入学缴费注册后享受以下专项助学金:
(1)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各专业考生,入学缴费注册后一次性奖励1000元助学金,资助一年住宿费;
(2)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各专业家庭困难考生,入学缴费注册后资助一年学费及一年住宿费;
(3)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各专业的家庭困难且高考成绩良好的考生(高考分数文科类总分或英语单科410分以上,理科类总分或英语单科390分以上),入学缴费注册后资助两年学费及三年住宿费;
(4)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各专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高考成绩优良的考生(高考分数文科类总分或英语单科440分以上,理科类总分或英语单科420分以上),入学缴费注册后资助三年学费及三年住宿费。
2、女足特长生助学金
具有足球专长且入学注册后两周内,经我院认定为足球特长生的女生,学院给予生活费补助22500元/人(按月发放)。
(十)学院设立国际联合培养生奖励项目,该奖励项目介绍详见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官网。
七、录取公布
(一)通过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二)通过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网站公布,网址:www.hncfs.edu.cn。
八、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教育路178号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71321)
(二)联系电话:0898—63297756 63297715
(三)传 真:0898—63297756
(四)学院网址:www.hncfs.edu.cn/
(五)电子邮箱:zsjy008@126.com
(六)联 系 人:吴慧娆 陈仕榜
九、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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