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

2017-05-16 10:03:01 来源: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第五章 费用标准

  第十九条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照海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学费: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增材制造技术)专业和移动通信技术专业9500元/学年;空中乘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风景园林设计专业、舞蹈编导专业和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均9000元/学年;其他专业均在8390~8400元/学年;住宿费:1600元/学年。

  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报到注册后,由于疾病或家庭事故等个人原因申请退学者,经我校审核无误后,将严格按海南省教育厅琼教计【2008】158号《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转)学退费办法》执行相关手续。

  第六章 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一条 我校对优秀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主要由攀丹书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构成;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度,有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同时贫困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

  邮政编码:570203

  联系电话:(0898)65200180/65200181/65200190/65200189

  传真号码:(0898)65200191

  招生邮箱:hgszjb@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hntbc.edu.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2017年4月22日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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