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佳木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

2017-05-14 21:33:44 来源:佳木斯职业学院

  【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专科专业收费标准收费:空中乘务9000元/年、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6000元/年、船舶工程技术6000元/年、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为6500元/年、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服务与营销、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物联网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为5500元/年;歌舞表演、服装设计与工艺、工艺品美术设计专业5000年/元、学前教育、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为4800元/年;语文教育、英语教育、数学教育为4000元/年。住宿费:四人间850元/年。最终 学费执行标准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复标准为准”。

  【奖助学政策】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2000元—4000元/年;

  学院“振华”助学金:一等助学金1000元/年, 二等助学金800元/年;

  学院“振华”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200元/年, 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

  助学贷款:我校列入黑龙江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在当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毕业待遇】

  学生毕业后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佳木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及省教育厅签发的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在我院学习期间还可以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及技术等级考试,经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拥有就业指导、就业推荐、跟踪服务等完善的服务体系,并积极协助毕业生享受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学院负责推荐就业,也可参加全省统一专升本考试,继续深造。

  【附则】

  1、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本章程解释权属佳木斯职业学院。

  3、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招生咨询】

  1、咨询电话:04548550345 传真:0454—8550066

  2、学院网址:www.jmszy.org.cn

  3、电子邮箱:jmszyxy_zsb@163.com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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