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沙医学院本科招生章程(2)

2017-05-12 08:49:51 来源:长沙医学院

  第十条 根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我校承担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任务。该计划在湖南省本科提前批录取,成绩要求不低于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后学生须根据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规定与当地县级卫生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学校方可录取。

  第十一条 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二条 我校原则上同意执行各省(市、区)教育部门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招生录取结果在各省市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网络公布,网址:http://www.csmu.edu.cn

  第四章 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及其他

  第十四条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最新规定,我校2017年新生收费标准如下:

  1.统招本科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妇幼保健医学、眼视光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康复治疗学6个专业21780元/年/生;中医学、预防医学、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5个专业20900元/年/生;运动康复专业19800元/年/生;护理学、针灸推拿学、生物技术、医学信息工程、卫生检验与检疫、药物制剂、药物分析7个专业18700元/年/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2个专业15400元/年/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汉语言文学3个专业14300元/年/生。

  2.统招专科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口腔医学技术、助产、医学美容技术3个专业14850元/年/生;临床医学、药品经营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5个专业12650元/年/生;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3个专业12100元/年/生;药学、中医学2个专业11220元/年/生;针灸推拿专业11000元/年/生。

  3.住宿费:(1)1200元/年/生(普通公寓式住宿,水电超限额后费用自理);

  (2)1600元/年/生(空调公寓式住宿,水电超限额后费用自理)。

  4.书籍费、工作服、听诊器等代收费用按实收取。

  第十五条 奖学金、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励和资助,获奖、助学金的学生比例达到35%以上,每年奖、助学金总额达1500万元,标准为2000~8000元。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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