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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高考语文文言文阅读的技巧

2017-05-07 06:11:36 来源:精品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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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言文阅读是高考语文试题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在试卷中的分值为20分。对常见的实、虚词的理解是考查的重点,考生复习时在这一块投入的精力最多,但失分也不含糊。究其原因,在于没有找到文言文实、虚词的规律,把精力都投入到死记硬背,或大量的机械性的训练上,结果事倍功半!

  大家知道,文言文实、虚词都具有一词多义,用法灵活多变的特点。有没有必要将这些意义和用法都牢记于心呢?答案是没有必要。对于文言实词,笔者认为,只需要记住其基本义就行了,其他的引申义比喻义只需要作一般的了解。例如“本”,其基本义是“树根”,除了特殊情况,古汉语中一般都采用基本义,这就是规律。实词的基本义与造字法有关,“本”在造字法上是一个指事字,“木”下加一点,指明是树木的根,这一点后来发展为一横。因此,从造字法上去把握(或推测)文言实词的基本义,准确而又直观,是一条捷径!

  例句: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史记《商君列传》)

  此处的“徇”作何解释?根据造字法,“徇”是一个形声字,左形右声。而形旁又与“行走”有关,因此可以推测,“徇”在这里是游街示众的意思。

  文言实词的用法复杂多变,要把它们一一记住,是很要费一番脑筋的。记住了也不等于就掌握了,考试时照样会出错。因此,把握文言实词的用法的规律,就显得尤为重要了。笔者认为,文言实词的用法万变不离其宗,那就是──遵从语法规律。对考生而言,只需记住现代汉语的“主谓宾定状补”,然后套用在文言文的具体语句中,问题一般都能迎刃而解。

  例句: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

  “事”作为名词处在谓语的位置上,后面接了宾语“之”,因此它活用了,即“名词活用为动词”。“兄”处在主谓之间,是状语,而现代汉语中名词是不能直接充当状语的,因此它也活用了,即所谓的“名词活用作状语”。

  例句:1、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2、天下苦秦久矣。

  “苦”是形容词。1句中的“苦”处在谓语的位置上,后面接了宾语“其心志”。我们知道,形容词是可以充当谓语的,如“江水绿了”、“枫叶红了”,但前提是后面不能接宾语。因此可以肯定它活用了,是形容词的使动用法,可以理解为“使其心志苦”。2句中的“苦”情况和1句相同,因此它也活用了,可以理解为“以秦为苦”,或“苦于秦”,是形容词的意动用法。

  所谓的使动用法意动用法,完全是根据翻译的情况来定义的。1、2句中的“苦”也可分别翻译为“折磨”和“仇恨”,则就是一般的“形容词活用作动词”了。

  文言虚词是公认的难点。近年来高考对文言虚词的考查数量减了又减,但许多考生仍然摸不着头脑。其实,文言虚词比实词更具有规律性。我们知道,文言虚词都是由实词演化而来的,所谓“实词虚化”,就是这个道理。例如“之”,最初是一个动词,“走路”的意思,后来虚化了。在文言文阅读中,怎样鉴别它是实词还是虚词呢?关键还是看它在句子中所处的位置。

  (责任编辑: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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