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菏泽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2)
第十二条 考试科目及要求
专业名称 | 科类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 |
音乐学 | 艺术文 |
视唱20%, 主项60%, 副项20%。 |
主项、副项从声乐、键盘(钢琴或手风琴)、器乐(中、西乐器)和舞蹈中选两项,其中一项必须为声乐。 |
音乐学 | 艺术理 | ||
音乐表演(说明:中国器乐演奏方向) | 艺术文 |
面试5%, 视唱20%, 器乐演奏75%。 |
乐器包括唢呐、笛子、笙、柳琴、琵琶、扬琴、古筝、三弦、阮(中、大)、板胡、二胡、坠琴、古琴、民族打击乐等,演奏乐曲自选一首。 |
音乐表演(说明:流行音乐方向) | 艺术文 |
面试5%, 视唱20%, 演唱75%。 |
演唱曲目自选一首 |
舞蹈学(说明:民族舞方向) | 艺术文 |
基本形态5%, 基本功25%, 舞蹈作品表演70%。 |
基本形态包括身材比例与线条、形象与气质。基本功依次展示两面叉、下腰、平转、大跳、后踢等五个指定技巧动作。舞蹈作品表演需要舞伴的自配舞伴。 |
舞蹈学(说明:古典舞方向) | 艺术文 | ||
舞蹈学(说明:体育舞蹈方向) | 艺术文 |
第十三条 合格证:学校按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菏泽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简称《合格证》)发送至合格考生。考生也可登录我校网站(http://zsjy.hezeu.edu.cn)查询。4月30日仍未收到《合格证》的合格考生,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我校美术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使用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美术类专业分文理科类按“专业分数优先”规则录取,非美术类专业分文理分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数相同的,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者。
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本章程由菏泽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2269号
邮政编码:274015
咨询电话:(0530)5668117、5525742
学校网址:www.hezeu.edu.cn
E-mail:hzxyzsb@163.com
(责任编辑:卢雁明)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